毕华老婆 鄂州市六旬老人给市纪委书记毕华的公开求助信(转载)
关于(鄂州市飞鹅新天地项目)湖北吉源开发商故意毁坏房屋、暴力实施强拆、故意伤害村民控告. 尊敬的市纪委书记毕华: 本人叫刘合干,
今年63岁,
是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庙鹅岭村八组90号村民。特向您控告(鄂州市飞鹅新天地项目)湖北吉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故意毁坏房屋、暴力实施强拆、故意伤害村民等违法犯罪行为!请求您主持公道,彻底查清事实,严惩凶手,使正义得以彰昭!
一、纠结黑恶势力人员暴力强拆 1、2012年12月至今,开发商纠结黑恶势力多次手提砍刀、洋镐柄等凶器追逐、拦截、砍杀本村拆迁村民,辱骂、威胁、恐吓、迫使村民服从开发商的拆迁,逼迫村民在不公平的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上签字。
晚上组织打手用卑劣手段破坏村民生活,使用502强力胶水堵塞大门钥匙孔,往村民家里泼洒粪便,扔石头砸破村民房屋、门窗玻璃,点燃鞭炮扔进村民家中,使村民彻夜不得安宁、担惊受怕,以达到其暴力拆迁的卑劣目的。
2、开发商三天两头纠结黑恶势力成员手持砍刀私闯我家,扬言要砍死我全家人。为此,我多次报警请求市公安机关予以保护,在市公安机关有多次报警记录及询问笔录就没有下文了。 2014年3月23日晚上7点50分(见图片为准),有20多个年轻人对着我叫嚣,3天之内必须拆迁
,不然的话打死我全家。然后直接用羊镐柄围起来敲打我头部及身体导致我住院治疗,开发商都承认打我的事实,市古楼派出所就是不抓人,反而充当黑恶势力人员暴力强拆保护伞。 2015
年7月15日1点40分左右(见图片为准)开发商请一群黑社会人员翻进二楼打砸二楼后门强行进屋,我打110报警,一群黑社会人员冲进屋里疯狂殴打我和老伴,打得我们全身都是伤,并将我们从二楼拖到三楼,强行要求签字、按手印,我们不肯签字按手印,一群黑社会人员殴打捂住我老伴嘴巴不准做声。后来警察来了不了了之(我们在市古楼派出所和巡特警的笔录为证)。
当天晚上9点左右开发商又叫一群黑社人员拿锤子、羊镐柄打砸我家后面门强行进屋,我打110报警,一群黑社会人员把我和老伴按在三楼地上又疯狂殴打,我们身上伤上加伤,并把我右手背打肿在拆迁合同上强行按了手印,我并没有在拆迁合同上签字。
后来警察来了(我们有在市古楼派出所和巡特警的笔录为证)。至今市古楼派出所没有抓一个人,村民们都知道市古楼派出所很会抓老百姓,很会陷害老百姓,至今没有抓到一个黑恶势力,大家都懂的!
3、本人及广大村民因不忍开发商、黑恶势力横行乡里,多次到市政府有关部门反应、伸冤,2014年4月份原市委秘书长兼信访赵局局长受鄂州市政府叶市长委托,到我村了解情况,慰问、安抚受害者;原市信访局赵局长当众证实开发商曾扬言:“要么有关系,要么有狠才能获得更多的赔偿,否则必须无条件服从开发商拆迁。
”同时也证实了打砸伤人导致我住院治疗的背后黑手都是开发商指使黑恶势力成员所为。 二、本人及广大村民多次到市信访局,市古楼街办,市庙鹅岭村,市公安局,市鄂城分局,市古楼派出所等部门反应都互相推诿,进一步助长黑恶势力气焰,欺压鱼肉村民们,村民们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有泪只能往肚里咽。
2015年7月20日16点钟左右开发商请几十名黑社会人拿着砍刀和羊羔柄等强行把我和老伴抬出来,还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然后叫两台掘机把我家房屋强行掘倒。
我的房屋被强拆了,我向市信访局,市古楼街办,市庙鹅岭村,市公安局,市鄂城分局,市古楼派出所等多部门反应,这么多部门都互相推诿就没有下文了。
2015年9月9日上午一群黑恶势力强迫我全家人签字同意拆迁,我全家是被迫无奈才签字的,不然家人后果不敢设想会发生更多更惨的事,本人多次到市古楼派出所等部门反应就没有下文了。
大家懂的! 三、法律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的房屋被强拆了为什么没有人管?为什么鄂州市这么多部门反应都互相推诿? 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