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军衔等级排名】中国国家公务员官职和军队军事级别、军衔的常识

201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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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核心内容:部队军衔等级排名,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1980年3月,中央*********提出要搞军衔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1985年6月,中央***召开扩大会议,果断地提出割断1965年以前的军衔体制,"实行新的军衔制".1988年7月1日

核心内容:部队军衔等级排名,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80年3月,中央*********提出要搞军衔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1985年6月,中央***召开扩大会议,果断地提出割断1965年以前的军衔体制,“实行新的军衔制”。

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新公布的军衔制度不设元帅、大将、大尉和准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即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部队军衔等级排名 中国国家公务员官职和军队军事级别、军衔的常识

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中央***领导***、***主动提出自己不受军衔,因此,一级上将空缺。

1988年实行的军衔制

1988年7月1日,在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由国家******颁布。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同年9月23日,***、中央***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条例中包括了士兵军衔制的内容。至此,一个完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军衔制度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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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衔级设置

军官军衔设三等11级:

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官按专业区分为两大类:

1、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少尉至上将;

2、专业技术军官:少尉至中将。

军官军衔的称谓,海军、空军和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如:海军少尉、空军上校、专业技术少将等。陆军、政治、后勤军官直接称呼军衔。

军官衔级的设置,是军衔制的核心。新军衔制接近英、美为代表的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传统军衔制,在军衔级数上是1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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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是,这些国家大都有准将一级,而我国在相应位置上是大校。这主要是考虑到我军师职军官较多,如授少将或准将会造成将官过多,授上校又不能与团级军官拉开档次。

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新军衔制没有象1955年军衔制那样对每一具体的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而是规定了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就是从******到正排职军官每一职务等级从编制上规定的军衔等级。

军事、政治、后勤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职务等级编制军衔基准军衔

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 上将——中将 上将

大军区级正职 上将——少将 中将

大军区级副职 中将——大校 中将

正军职 中将——大校 少将

副军职 少将——上校 少将

正师职 少将——上校 大校

副师职(正旅职) 大校——中校 上校

正团职(副旅职) 上校——中校 上校

副团职 中校——少校 中校

正营职 中校——少校 少校

副营职 少校——上尉 上尉

正连职 上尉——中尉 上尉

副连职 上尉——中尉 中尉

正排职 中尉——少尉 少尉

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中将——少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上校——上尉

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职务:少校——少尉

中央***委员的职务编制军衔为:上将——中将,基准上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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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副***的职务编制军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

士兵军衔等级

我军士兵军衔设三等7级:

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 上等兵、列兵。

军士长:授予经过军事院校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专业技术领导职务的士兵。

专业军士:授予服役满五年以上,自愿继续服现役,经批准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的士兵。

上士:授予服现役第四年的班长,第五年的副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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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士:授予服现役第三年的班长,第四年的副班长,第五年的下士。

下士:授予服现役第二年的副班长,第三年的上等兵。

上等兵:授予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

列兵:授予服现役第一年的士兵,即新兵。

1993年10月1日起,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士官分为:一级专业军士。二级专业军士,三级专业军士,四级专业军士。军士长分为: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军士分为;上士、中士、下士;兵分为;上等兵、列兵。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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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军衔条例设3等10级,即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3等8级,即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9年取消了专业军士,军士长、军士军衔改为一级士官,二级士官,三级士官,四级士官,五级士官,六级士官。

附:永久军衔和临时军衔

永久军衔 又称“个人军衔”、“正式军衔”,是根据军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对事业的贡献和在军队中服役的经历等综合因素,授予个人的军 队等级称号。这种军衔称号是军官的终身荣誉。军官退役后仍然予以保留, 只是在军衔称号前冠以“退役”二字,如“退役上校”、“退役中将”等, 故称永久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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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1965年和1988年开始,两次实行的军衔制度, 都属于永久军衔性质。195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 “军衔是军官终身的光荣称号,非因犯罪经法院判决,不得剥夺。”1988年 颁布、1994年修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现役军官退 役的,其军衔予以保留,在其军衔前冠以‘退役’.

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军衔制度,属于永久军衔性质。永久军衔的特点是,将军官的荣誉称号、待遇等级和职务因素融为一体,使其兼有调整部队指挥关系和调整个人利益关系的两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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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军衔与职务的关系是,在宏观上军衔受职务的制约,即军官的军衔必须是在其所任职务编制军衔范围内授予或晋升;但在微观上,军衔又不受职务的影响,即在所任职务编制军衔的幅度内,军衔的授予或晋升,可以是“高衔”,也可以是“低衔”。

因此,在实行永久军衔制度的军队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职衔倒挂”的现象,比如资浅的连长是中尉、而资深的副连长却是上尉。这是永久军衔制度本身固有的一种“副效应”。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各国通常是在有关军衔制度的法律中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军衔高的军官对军衔低的军官,军衔高的为上级。当军衔高的军官在职务上隶属于军衔低的军官时,职务高的为上级”引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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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一规定,同在一个连队工作的在旧中国,称临时军衔为“加衔”,北洋政府规定将官、国民政府规定上将军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加衔(临时军衔)授予将来有可能正式晋升为该级军衔的军官,不过加衔者只是佩带军衔符号,其他待遇仍按原军衔执行。

19S6年捷克斯洛伐克在修订的法律中规定:当军人所任职务或勤务需要时,可临时授予比其实际军衔高的军衔,但不得作为要求调整服役收入的根据。西方国家实行临时军衔制度的初衷是,既可以在战时把更大的职责交给军官,又可以避免在战争结束后出现过多的高级军衔。

现在看来,实行临时军衔与永久军衔相结合的制度,其更为普遍而现实的意义在于:按临时军衔佩带军衔符号,可以实现职务和军衔符号相一致,便于对部队的作战指挥和平时管理;按永久军衔享受个人生活待遇,使军官的待遇不只是同职务挂钩,而是同全部的劳绩贡献挂钩,有利于调整新老军官之间的利益关系,调动更多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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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军衔的积极作用,既然是可以使军官的职务和军衔符号相一致,那么是否可以把临时军衔完全改成一种永久性的职务军衔 ,使军衔成为一种“显示职务的符号”?实践证明此法行不通。苏联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签署法令,废除了沙俄军队的军衔制度。

为便于指挥,红军实行了佩带“军人 识别标志”符号的制度,从班长到方面军司令分为三等ll级,下等军官用三角形、中等军官用正方形、高等军官用菱形图案,每等里面再用图案的多少来分级。

这种军人识别标志符号,同职务军衔符号所起的作用一样,便于识别、指挥,但是它调整不了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解决不了合理的生活待遇问题,实行了十几年不得不予1935年将其废止,重新实行军衔制度。

附2:军 衔 的 晋 级 和 降 级

军衔晋级, 亦称军衔晋升,指提高军人军衔的等级。“晋”字在古汉语里是“进” 的意思,故升到较高层次称为晋级。

各国对军衔晋级的内容规范,通常包括 三个方面:一是晋级的期限规定,二是晋级的条件规定,三是晋级批准权限 的规定。晋级期限,将官一般不作具体要求,校官和尉官晋级各国都有衔龄 的要求,但期限长短很不一致。如少尉晋中尉的期限,短的规定 1年,长的 规定 3年,一年半、两年的都有;再如上尉晋少校,短的规定 4年,长的规 定 7年,5年、6年的都有。

晋升年限的含义也不完全相同,有的只是对衔龄 的“下限”要求,即不满规定的晋升年限不得晋升,当期满后因为其他条件 不具备而未能晋升的,仍可在原来的衔位上继续服役,如日本的少尉有的可 以服役至 53岁退休;而有的国家规定的晋升年限,则既是对衔龄的“下限” 要求,同时也兼有“上限”的作用,如美军规定,军官的正式军衔必须是满 晋升期限后才能提请“晋升委员会”审议晋升,但经两次审议仍未能获得多 数票通过时,即应在 30天内强制退役。

军衔晋级的条件,一是本人军衔没有达到其所任职务的最高编制军衔,二是具有良好的鉴 定。

军衔晋升的批准权限,多数国家与军衔授予的权限相同,少数国家略宽 于授衔权限。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行条例规定,平时军衔晋级期限,少尉晋中尉,大 学专科毕业的为两年,其他 3年;中尉至上校的军衔晋级,每级都是 4年; 大校至中将的军衔晋级为选升,无年限要求。战时军官军衔晋级期限可以缩 短。

军官因职务提升,其军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最低编制军衔的,在作战或 工作中建立突出功绩的,其军衔可以提前晋升。军官军衔晋级期限届满,因 各种原因不够晋级条件的,得延期晋级或退出现役。军衔晋级的批准权限, 一般的按职务任免权限审批,即正师职以上军官军衔晋级,由中央军事委员 会***批准;副师、正团职军官军衔晋级,由大军区级首长批准;副团、正 营职军官军衔晋级,由军一级首长批准;副营职以下军官军衔晋级,由师级 首长批准。

但副师职军官晋大校,得由中央******批准 8庇熬俳?少校,得由军一级首长批准。 军衔晋级,是军人的一种权利,也是军衔制度生命力的所在。因此各国 都通过立法,对军衔晋级的各项内容作出明确规范,使军人的这一权利得到 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军衔降级,即降低军人军衔的等级。

在国际上和中国历史上,包括人民解放军五六十 年代首次实行军衔制期间,军衔降级是一种行政处分。

1955年颁布的《中国 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军衔降级可以作为一种惩戒”,国外许 多国家也都遵循“不犯错误军衔不予降低”的原则(临时军衔除外)。

1988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新的军衔制后,降低军衔的情况包括了两种:一种是军 官因不胜任现职,被调任下级职务,其军衔高于新任职务等级最高编制军衔 的,应当将其军衔“调整”至新任职务等级最高的编制军衔,这种调整式的 军衔降级,不算处分;再一种是军人因违犯军纪,给国家和军队造成损失的,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规定,给予军衔降级处分,但这种处分 不适用于少尉军衔。

军衔降级后,其本级衔龄从降级之日起重新计算,但如 果对所犯错误已经改正,并在作战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其军衔的晋升期 限可以缩短。

附3:军衔解释

大元帅

大元帅这个比元帅更高的头衔,起初并不是军衔称号,而是一种荣誉封号,用来授予本国或同盟国武装部队总司令,有时也授予皇家成员和国务活动家。

1569年,法国的查理九世国王,封其弟弟昂茹公爵为大元帅。此后,到19世纪的 3个世纪里,法国、奥地利、罗马帝国、俄国等国家,先后享有大元帅封号的共约三十人。1716年俄国陆军条令规定,大元帅为俄军最高军衔,1727年将这一军衔授予缅希科夫公爵,大元帅开始成为军衔称号。后来设过大元帅军衔的国家,仅有前苏联、西班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少数国家,目前世界上已没有这一军衔的设置。

大元帅在中国近代,曾作为军队最高统帅的名称出现过。清朝末年,一度以皇帝为陆海军大元帅。

中华民国前期,以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1923年,广东政府推举孙中山为大元帅。1926年,张作霖在北京自称为安国军大元帅。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规定国民政府***兼陆海空军总司令,大元帅名称遂中止使用。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8月12日***国防最高会议及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委员长蒋介石为“中华民国陆海空大元帅”,即最高统帅之意,并非实际职务和军衔。所以1945年 9月蒋介石在给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的命令中,签署的职衔为“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特级上将”。

元帅,这个地位显赫的头衔,在历史上曾经有过两种含义:一是官职名称,二是军衔称号。

法文元帅一词源自古上德意文“马”和“仆人”。

在中世纪的法国和其他一些欧洲国家,元帅是军队中的一般官职,他负责军队的行军队形和作战队形,监督警卫勤务的执行,管理军队庶务以及指挥前卫,选择营地等工作。在中国,汉语元帅一词最早出现在公元前633年的春秋时期,当时只是表示对“将帅之长”的称呼,还不是官职名称。

从南北朝起,元帅逐渐成为战时统军征战的官职名称,如北周宣政元年(公元578年),宣帝宇文氲任命其叔父宇文盛为“行军元帅”,率军作战。隋、唐、五代和宋朝,战时都设元帅职务,唐太宗李世民在继承皇位以前曾担任过“西讨元帅”。当时的元帅按其职权轻重和执掌分工, 大都冠以不同名号,如“天下兵马元帅”、“兵马大元帅”、“行军元帅”、“行营元帅”,其中又有“都元帅”、“元帅”、“副元帅”的等级之分。

金朝战时设元帅府,任命不同级别的元帅,专掌征讨之事。元朝各道、州,凡有军旅之事的地方,都设都元帅府或元帅府、副元帅府,任命不同名号的元帅,掌管当地的行政及军事大权。明朝韧年,在枢密院之下设诸翼元帅府,任命元帅、同知元帅等官职,统军征战。元、明两朝的元帅职权较前减轻,仅为二、三品官职。

元帅一词用以表示最高军衔,始于 16世纪的法国军队。1559年----1560年,法兰西二世首次授予四名高级将领以元帅军衔称号,至 19世纪拿破仑一世,法国先后有 44人被授予这一军衔。继法国之后,元帅军衔先后被许多国家所采用:16世纪有日尔曼各国,17世纪有奥地利、俄国,18世纪有英国,19世纪有西班牙、土耳其、意大利、日本,20世纪有阿富汗、印度、泰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中国、前苏联、波兰、罗马尼亚、前南斯拉夫、保加利亚、芬兰、埃及、苏丹、扎伊尔、乌干达、巴西等国。

有的国家将元帅区分为不同等级。元帅级别设置最多的国家是前苏联,设有苏联大元帅、苏联元帅、主帅、元帅四级;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德国的元帅区分为帝国元帅和军种元帅两个级别;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元帅,区分为元帅和次帅两级;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5年的法律文件规定,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元帅设而未授,授予元帅军衔的有 10人,***、***、***、***、***、***、***、***、***、***。

有的国家还将元帅区分为不同种类。一般分为陆军元帅、海军元帅和空军元帅三种;前苏联还在陆军中又区分为炮兵元帅、装甲兵元帅、工程兵元帅、通信兵元帅等。

大将,一些国家将级军官中最高一级的军衔称号。大将军衔最早由苏联红军设置,1940年5月最高苏维埃***团发布命令,将高级军官军衔改称将官,大将为陆军将官中最高级别,与海军元帅等同。1943年设置了空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和通信兵元帅后,大将军衔只在诸兵种合成军队中设置,与军兵种元帅属同一级别。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欧一些国家以及朝鲜、越南、古巴、尼加拉瓜、缅甸等国也相继设置大将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一1968年第一次实行军衔制期间,也设有大将军衔,授予大将军衔称号的共10人,他们是: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肖劲光、张云逸、罗瑞卿、王树声、许光达。

中将,将级军官中的一级军衔称号,多数国家属将官的中等级别,少数国家以中将为最高军衔。在多数国家,中将是军长的编制军衔,但在一些国家,如蒙古、以色列、利比亚、索马里、比利时、瑞士、危地马拉、厄瓜多尔、乌拉圭、洪都拉斯等国,中将则是国家最高军事领导人的军衔称号,因而也是这些国家的将官中最高的一个级别。

中国人民解放军 50年代----60年代第一次实行军衔制期间,规定中将是军长、兵团级司令员和副司令员、大军区司令员和副司令员的编制军衔,共有 177人获得了中将称号。

当前规定,中将军衔可授予正大军区职、副大军区职和正军职;也可授予高级专业技术军官。但目前尚未有人获得专业技术中将的称号。

上将,许多国家将级军官中最高级别的军衔称号 。 上将在英语中与“将军”为同一个词(General),但在法、德等语中则是在将军之后加一个名词或形容词构成,法语为“集团军将军”(Gneral darmee),德语为“最高的将军”(Generaloberst)。最早的俄军上将军衔由彼得一世设立,根据 1716年陆军条令规定,俄军上将担任总司令官,级别相当于元帅,有权领导将军“军事会议”。

随着军队规模的扩大和国家军事体制的发展,有的国家遂将上将区分为几个等级。最早是美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授予潘兴以五星上将称号,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和大战结束后,授予马歇尔等 8人以五星上将称号,其中陆军 4名,空军l名,海军3名。

中国国民政府时期,于1935年将上将区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三等。特级上将又称五星上将,只授予蒋介石 1人;一级上将又称四星上将,授予阎锡山、冯玉祥、张学良、何应钦、李宗仁、朱培德、唐生智、陈济棠、陈绍宽等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 50年代第一次实行军衔制期间,上将为将官中的第二个级别,全军共授予上将称号者 57名。1988年重新实行军衔制时,法律文件规定,上将分为一级上将和上将两个级别,一级上将空缺未授,授予上将称号者 17名。

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不再设一级上将,上将遂成为人民解放军的最高军衔称号,是中央***副***、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法定的编制军衔,资深的大军区正职也可以授予或晋升为上将军衔。截至 1996年,有 29名中将先后分三批晋升为上将,人民解放军新的上将总数达到46名。

他们是:洪学智、***、***、迟浩田、***、赵南起、徐信、郭林祥、尤太忠、王诚汉、张震、***、刘振华、向守志、万海峰、李耀文、王海(以上 1988年 9月 14日授予)、张万年、于永波、傅全有、朱敦法、张连忠、曹双明(以上1993年 6月 7日晋升)、徐惠滋、李景、杨德忠、王瑞林、周克玉、丁衡高、戴学江、李文卿、王克、李来柱、谷善庆、刘精松、曹澎生、张太恒、宋清渭、固辉、李希林、史玉孝、李九龙(以上 1994年 6月 8日晋升)、周子玉、于振武、丁文昌、隋永举(以上1996年1月23日晋升)。

少将,特级军官中较低的一级军衔称号。世界各国的将官,一些国家以少将为最低的一个级别,一些国家则以准将为最低级别,后者如美、英、法、德、意、印、巴等国,前者如东欧国家、日本、丹麦、巴西、哥伦比亚、葡萄牙等国。少将一般为师长和副军长的编制军衔,因而起初在一些国家称少将为“帅将”,现在法文少将仍由“将军”和“师”两词组合而成(General de division)

中国人民解放军50年代一60年代首次实行军衔制期间,规定少将是大军区副司令员、兵团级部队正副司令员、正副军长和师长的编制军衔,10年中共有 1360人获得了少将军衔。

当前规定,少将军衔可授予副大军区职、正副军职和正师职军官,高级专业技术军官也可授予此衔。

准将,一些国家的将级军官中最低的一级军衔称号。准将一般是旅长的编制军衔,所以过去一些国家称准将为“旅将”,法文用“将军”和“旅”这两个词相组合即为“准将”。在英国,凡是担任副师长或独立旅(由两个团组成)旅长的准将,属将级军官,而担任相当于其他国家团级规模的旅长职务的准将,则不是将级军官,而是一个受到特别任命的上校,这种准将军衔带有临时性质。

在俄国彼得一世时期,只在海军中设准将衔,陆军不设。

中国自清朝末年引进西欧式军衔制以后,历届政府都没有设置准将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上校与少将之间所设的大校军衔,按指挥职权并不比准将轻,但外军往往将其等次排列在准将之下,理由是最低的将官也比最高的校官高一个等级。

大校,少数国家校级军官中最高一级的军衔称号。大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出现的一级衔称,最初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设置。中国人民解放军于 1955年和1988年两度实行的军衔制度中,均设有此衔。设有大校军衔称号的国家,还有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摩洛哥。

人民解放军的大校军衔称号,1955年----1965年第一次实行军衔制期间规定,可以授予军长、副军长、师长和副师长等四个级别的军官。1988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大校军衔可以授予副大军区职、正军职、副军职、正师职和副师职等五个级别的军官。

1994年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大校军衔只授予副军职、正师职和副师职等三个级别的军官。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规定,大校只是副师长的编制军衔。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设大校军衔,有的国家不承认大校是高于上校的一个军衔等级,往往同他们国家的上校对等,在名称的翻译上译为“资深的上校”或“老上校

上校,上校一词源自意大利语“(军队之)纵队”。

在法国古代的步兵部队中,上校是团长的代名词,l8世纪末法国人往往把团长和上校混为一谈。在俄国,上校一词首先出现在16世纪,当时人们称呼指挥团队的人为上校。1631年,上校代替了督军和团首领的称呼,把担任团长职务的雇佣军官叫做上校。从1632年起,上校作为军衔开始授予新制团的指挥员。

清朝末年军衔制传人中国后,清朝政府命名该级军衔称号为“正参领”,是“统带官” (“标”的指挥官,相当于现在的团长)的职务军衔。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将这级军衔称号重新命名为“大都尉”,后北洋政府改名为“上校”。目前世界各国的军衔体系中,一般都设有上校这一级军衔称号,除设有大校的少数国家外,上校是校官中的最高一级衔称。

上校一般为团长的编制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法律文件规定,上校也可以授予副师职军官。

中校,校级军官中间一级的军衔称号。在 17世纪俄国军队的副团长称作中校,后来逐渐演变为副团长的军衔称号。在西欧国家,中校是团队指挥官上校的第一助手。1722年俄国彼得一世在《官级表》中,将中校作为校官的第二级军衔称号固定下来。

1935年苏联红军实行军衔制时,校官只设上校和少校两个级别,到 1939年才补充设置了中校。目前世界各国的军衔体系中,均没有中校军衔称号,一般为副团长或营长的编制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按现行法律规定,中校可以授予正团职、副团职和正营职等三级指挥军官和担任高级、中级、初级等所有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

少校,是团长的代名词,l8世纪末法国人往往把团长和上校混为一谈。在俄国,上校一词首先出现在16世纪,当时人们称呼指挥团队的人为上校。1631年,上校代替了督军和团首领的称呼,把担任团长职务的雇佣军官叫做上校。

从1632年起,上校作为军衔开始授予新制团的指挥员。清朝末年军衔制传人中国后,清朝政府命名该级军衔称号为“正参领”,是“统带官” (“标”的指挥官,相当于现在的团长)的职务军衔。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将这级军衔称号重新命名为“大都尉”,后北洋政府改名为“上校”。目前世界各国的军衔体系中,一般都设有上校这一级军衔称号,除设有大校的少数国家外,上校是校官中的最高一级衔称。

上校一般为团长的编制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法律文件规定,上校也可以授予副师职军官。

中校,校级军官中间一级的军衔称号。在 17世纪俄国军队的副团长称作中校,后来逐渐演变为副团长的军衔称号。在西欧国家,中校是团队指挥官上校的第一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