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力两会提案:完善税收政策 大力发展租赁行业
自2007年银监会重新试点金融租赁以来,我国金融租赁业发展迅速,无论从市场主体、资本实力、资产规模、国际化程度等多个方面都获得快速增长。2013年12月27日,李克强总理到工银租赁考察调研,指出“要解决国内政策措施的不便利性问题,做大、做强、做优金融租赁行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为使我国金融租赁企业能够具备在国际市场上参与竞争的能力,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税收政策。 一、金融租赁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优势日益显现 目前,我国各类租赁公司1000多家,租赁资产余额突破2万亿元,并保持着高速健康的发展态势。
在飞机、船舶等成熟租赁领域,我国的金融租赁公司通过批量购买、经营租赁等模式,成功打入世界高端租赁市场,并成为全球租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走出去”、“产能输出”等跨境业务中,金融租赁融合金融与贸易、融资与融物的独特优势以及产品促销的功能也正在发挥积极作用。尽管我国租赁业取得长足发展,但与国际上成熟市场国家相比,其整体规模不大、租赁渗透率较低。
在发达国家,租赁渗透率在15%-30%之间,而我国还不足5%,仍有数倍发展空间。 二、 国际上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经验 国际上,通过扶持租赁业支持本国制造业发展的情况很普遍。
以拥有并管理了全世界19%商用飞机的爱尔兰为例,政府将飞机资产税务加速折旧作为资本豁免政策的具体措施,有效缓解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初期的资金压力。国际公认飞机的正常使用寿命在25-30年,爱尔兰税法允许租赁公司在所得税计算时对飞机资产采用零残值率、8年折旧期的加速折旧政策。
即按3.4%-3.6%在会计上计提资产折旧,同时在税前按12.5%进行成本扣除。区别的税会处理方式在有效降低租赁公司缴税额的同时不影响其业务利润的核算披露。
此外,集团合并纳税政策进一步强化了加速折旧的政策力度,也为飞机租赁公司的税务管理提供了便利。出于风险隔离、资产处置便利的考虑,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开展业务是租赁交易的普遍模式。
爱尔兰税法允许同一集团下的全部租赁主体合并纳税,不同主体盈亏互抵,并以一个主体身份合并汇总进行税务申报。通过上述支持政策,爱尔兰培育了成熟的飞机租赁产业,打造了世界上第一个自由贸易区“香侬自由贸易区”,成为国际飞机租赁业最重要的、规模最大的聚集区。
在美国和日本,租赁业在税收方面都享有投资减税和设备加速折旧政策;美、英、法、德等OECD成员国也均实行“企业集团合并纳税申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