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场现形记王玲】新官场现形记_新官场现形记李珊珊

201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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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官场现形记1--查了假烟再索贿打假组7人获刑记者获悉,6月4日,福建南安市打击假烟行动组的7名成员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南安市法院判刑.从2008年以来,以陈某建为副组长的打假行动组,在先后多次查获伪劣烟草制品时,接受他人"说情",从中索取或非法收受贿赂,总额达33.1万元.不法分子制售假烟.私藏库存,一度在南安比较猖獗.2000年3月,为打击制售假冒香烟犯罪活动,南安市成立"打击制售假冒香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动组,负责日常巡查任务.陈某建今年42岁,原为南安市公安

官场现形记1--查了假烟再索贿打假组7人获刑

记者获悉,6月4日,福建南安市打击假烟行动组的7名成员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南安市法院判刑。从2008年以来,以陈某建为副组长的打假行动组,在先后多次查获伪劣烟草制品时,接受他人“说情”,从中索取或非法收受贿赂,总额达33.1万元。

不法分子制售假烟、私藏库存,一度在南安比较猖獗。2000年3月,为打击制售假冒香烟犯罪活动,南安市成立“打击制售假冒香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动组,负责日常巡查任务。

陈某建今年42岁,原为南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2007年8月1日起,他被抽调至南安市打击制售假冒香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动组,任副组长一职。

此后,陆续被抽调至该行动小组的,还有陈某煌(原南安市烟草专卖局职工),曾某山(原南安市烟草专卖局合同制员工),陈某岩,陈某萍,以及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安市公安巡逻防暴大队和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干部,共10人。

行动组成员的主要职责,是查处各种生产、销售伪劣烟草制品的行为。

向打假人员行贿,让自己的假烟制品免于被查,是不少假烟贩子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郑某小(另案处理)在南安制售假烟这一行,曾颇有名气。每有大批量伪劣香烟制品“露了马脚”,他便出面说情,再让人送一笔钱给行动组成员。

南安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的一天上午,在南安溪美一卫浴厂旁的停车场,陈某建、陈某煌等8人在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货车上装有大量印有“中华”字样的伪劣烟草制品。当陈某建等人打算查扣这批伪劣烟草时,接到了郑某小的“说情”电话。经一番商议,陈某建与陈某煌等人决定,向郑某小索要10万元,才能放行这批伪劣烟草制品。陈某建示意行动组人员撤离现场,该车伪劣烟草免予扣押。

为答谢陈某建等人 ,当天下午,在溪美一茶叶店内,经郑某小引见,上述伪劣烟草主人郑某设将10万元交给陈某建。事后,陈某建又将该笔款项交由陈某煌及黄某川分发,其中 ,陈某建分得2.8万元,陈某煌及黄某川各分得2.5万元,曾某山分得1万元,陈某胜等4人各分得3000元。

南安市法院审理查明,自2008年至2010年间,陈某建等人在打击制售假冒香烟犯罪活动的日常巡查中,先后多次在查获伪劣烟草制品后,接受他人说情,并由陈某建决定,未依法将查获的伪劣烟草制品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却从中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3.1万元。

在下厕身机关多年,亲眼见到各种各样的政治动物和光怪陆离的现象,对机关的生活感触良多。看到天涯的朋友们各施所长,把个杂谈搞得好不热闹,不禁心痒,遂把我在机关生活的所见所闻,点点滴滴,记录在此,或能博君一笑,在下心已足矣。

虽然哲学家阿Q说过,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是我所记下的这些现象合不合理,还是不太好说。有些现象是无法解释的,比如说,我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看我贴子的一部分人,都在不久后做成了如下事情:1、恋爱成功了;2、生意谈成了;3、升官发财了;4、心情舒畅了;5、家庭和睦了;6、身体健康了;7、万事顺意了。

这部分人就是先顶再看,看了还顶的兄弟姐妹们。另一部分人,看了我的贴子,不久以后,却糟之极矣,糕之极矣,具体表现是:1、恋爱失败了;2、生意破产了;3、贪污被抓了;4、心情糟透了;5、家庭破裂了;6、身体不行了;7、事事受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