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李振华 平顶山正处级干部李振华被移送司法机关 涉贪污受贿

2017-05-17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核心提示:今日(12月16日),河南省纪委发布消息,平顶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振华(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今年10月30日,平顶山市纪委对其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资料图)中国搜索郑州12月16日讯 16日,河南省纪委发布消息,平顶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振华(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2015年10月30日,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对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振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李振华违反廉政纪律,将价值9万元的公共财物据为己有;

核心提示:今日(12月16日),河南省纪委发布消息,平顶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振华(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今年10月30日,平顶山市纪委对其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资料图)

中国搜索郑州12月16日讯 16日,河南省纪委发布消息,平顶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振华(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5年10月30日,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对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振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李振华违反廉政纪律,将价值9万元的公共财物据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3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之便长期占用公物;违规接受他人礼金29.1万元未登记上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其行为构成贪污、受贿等错误,其中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

日前,李振华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