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男人离婚进入低成本时代
“没有了房子的羁绊,婚姻观念将更加理性,更注重感情培养和经营。”新婚姻法新解释的出台,会使不少女性对于财产的热衷慢慢降温,离婚之后生活不稳定的危机感会加强,这些,也使得女孩子不得不脚踏实地考虑婚姻大事,婚姻观念回归理性,更多注重对感情的培养和婚姻的经营。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中有关住房的两条规定引发社会热议。
该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男性观点:新婚姻法下,男人的离婚成本降低了
不少已婚男士认为新婚姻法是好事,对男人来说,他们的离婚成本降低了。虽然这听起来“不合情理”,但是从男人的角度来看,当时男人买房子的时候,是他父母掏钱买的,从心理上来说,他肯定不希望将来流失一半,这对辛苦一辈子攒钱买房的父母来说不公平。
新婚姻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不仅对男方、男方父母及女方来说,都显得公平。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大都是为利益纠缠,尤其是房子,夫妻双方抢来夺去的,都快成仇人了。现在新法的规定,其实是防范于未然,婚前是谁的就是谁的,简简单单。而且,对于那些想靠“傍大款”再离婚一夜暴富的人来说,无疑是堵住了以往的法律漏洞。
女性观点:新婚姻法,让男人的背叛来得更加顺理成章
之前有婚姻法保障夫妻共有财产的时候,男方都会有很多背叛女方的行为。如今,房子也绑不住男人了,他们的出轨就来得更加顺理成章。哪天不高兴了,一句话就可以把女人赶出家门。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特别容易对“男人背后的女人”不利。 实际上,男女双方都要工作挣钱,所谓分工主要体现在对家庭的贡献上。女性不但要赚钱,还要生孩子、教育孩子,对家庭的付出是无法用出资多少来衡量的。根据这个新司法解释,如果是因为男方感情出轨离婚,那么,妻子除了获得补偿之外,无权主张房子的所有权。结果可能是妻子手里的钱越来越贬值,而房子作为家庭中最重要的财产来源,却被过错方占有了。
有人觉得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可以堵住“傍大款”,这根本就是胡说八道。傍大款的人难道只想着离婚时分一半财产?他们看重的是和大款在一起的物质丰裕。所以呀,愿意嫁有钱人的还嫁有钱人,不会因为后来分得财产就打消这个念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