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燕判刑 国腾电子实控人何燕被批捕 被捕后的内幕判决!
根据经济观察网报道:被警方调查半年后,国腾电子(300101.SZ)实际控制人何燕被正式批捕。15日下午,国腾电子发布公告称,何燕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并称,何燕的涉案行为与上市公司无关。
公开资料显示,何燕为国腾电子实际控制人。根据去年半年报,成都国腾电子集团为国腾电子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38.33%。而何燕则是国腾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持股51%。 何燕于2003年创立国腾电子。
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围绕北斗导航产业链提供产品和服务。随着国腾系的壮大,何燕曾多次登上福布斯富豪榜。 但近年来,何燕被长期举报非法占有国有资产。据媒体报道,何燕还涉及了成都一宗土地性质变更的问题。 自去年6月开始,相继有消息传出,何燕已被相关部门调查。
一个月后,国腾电子和宜昌警方,相继证实了何燕被调查的消息。 据国腾电子董秘杨国勇透露,公告中所提的检察机关,系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去年7月19日,宜昌市公安局通过官微发布消息称,何燕已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公告,何燕被批捕的罪名为“涉嫌挪用资金罪”。而去年宜昌警方调查时,何燕系“涉嫌非法经营罪”。 资深刑辩律师唐红新表示,非法经营罪主要是指,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得到经营许可或拿到批准文件,从而扰乱了市场秩序。
而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比较接近,“区别在于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刑法》规定,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