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那年好久不见》侵权是怎么回事
《匆匆那年》网剧
《匆匆那年》网剧第二部
随着影视界IP热高烧不退,相关争端也越来越多。1月5日,大热网络小说《匆匆那年》的原作者九夜茴发表长微博,再次声明搜狐视频出品的《匆匆那年》网剧续集并未获得她的授权,属侵权之作。九夜茴强调,“在这个IP大热的时代,只有原创者受到保护,大家才能看到越来越多的好故事,而不是现在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伪作”。她还请求网友们“一起帮我呼吁搜狐停播匆匆那年”。
据悉,九夜茴所说的“伪作”,是指去年12月28日在上线的网剧《匆匆那年:好久不见》。该剧沿用了《匆匆那年》原小说的设定,讲述三位主角方茴、陈寻、乔燃多年之后重逢、再续前缘。
早在该剧播出前一天,九夜茴就发出《关于<匆匆那年>版权事宜的声明》。她在其中表示:“近日,搜狐视频在没有得到本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改编《匆匆那年》,利用《匆匆那年》的原有人物和故事框架,制作出品了所谓的续集《匆匆那年:好久不见》……上述行为严重涉嫌侵犯《著作权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给本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和困扰,也极大破坏了行业良好秩序。”
之后,搜狐视频在其官微上公布了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声明,金狐公司称2012年与九夜茴签署《电视剧改编权转让协议》,九夜茴已将小说《匆匆那年》之剧本改编权以及电视剧、网络剧改编权永久转让。“出品新剧的行为属当行使其合法享有的小说改编权及拍摄权”。
但在这次九夜茴发出的长微博中,则称当时自己只是授权搜狐改编《匆匆那年》为影视剧,双方说定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并非永久转让。但最后签署的过程过于仓促,在搜狐工作人员的催促下,她未细看合同条款便签了字。后来同名网剧也于2014年在搜狐上播出过。
在听说续集制作消息后,九夜茴翻出三年前的合同细看,“才发现,搜狐居然违背约定没有注明合同有效期!在它的声明里,声称我跟他签署了永久转让合同,可通读整份合同,完全没有‘永久’或相似意思的字眼。反倒有我要求加入的三年内不允许它转让授权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