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诉门窗公司侵犯肖像权 获赔80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截图
今日(12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范冰冰起诉某门窗公司侵犯肖像权一案一审判决已生效。一审判决该门窗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范冰冰经济损失80万元。
案 件中,范冰冰诉称,其发现该门窗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公司官网多处、大幅使用范冰冰个人形象作为头像,并在实体门店外墙面使用其大幅照片形象进行宣传 等。范冰冰认为,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宣传,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与被告存在代言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借此谋取经济利益,并导致其社会评价 降低,侵犯了其肖像权及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
法庭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该门窗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范冰冰经济损失80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