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起诉三人诽谤 黄毅清这样为侵权博主建言
昨晚,李小璐工作室发声明称被人跟踪偷拍,严重侵害了李小璐的人身权利。声明中还表示,工作室已经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取证,多个侵权主体起诉至人民法院,已于2月1日正式立案。
紧接着,李小璐工作室转发了一篇微博,该微博写道李小璐要求侵权者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人民币55万元,还晒出了诉讼费专用票据。
随后,被告博主在黄毅清的微博下留言求救。
被告博主向黄毅清求救黄毅清表示,诽谤罪的话,只要证明这不是自己原创就可以,而名誉权的话,最多赔个3-5万。黄毅清还表示,要咬死不承认,说是P的图。
黄毅清回复网友黄毅清作为新一任的“娱乐圈纪检委”,此前曝光了马苏的各种黑料,引众多网友围观。这次又为某博主出谋献计,看得出来他对娱乐圈的事十分关注。相关新闻:@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演员李小璐名誉维权系列案件相继立案# 针对日前部分网络用户涉嫌严重侮辱、诽谤演员李小璐女士及家人之事件,李小璐女士已委托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将相关侮辱、诽谤言论发布者(新浪微博用户“电影蝼蚁”、“王小辉Alex”、“月亮是被朕掰弯的”等多个涉嫌侵权主体)分别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原标题:李小璐告某博主侵权 该博主手拿票据求助黄毅清责任编辑:朱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