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峰孙志刚 陈 峰:关于孙志刚案的回忆

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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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03年的3月20日左右,我动身前往广州,加盟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南方都市报.当时对孙志刚案还一无所知,对自己将要从事的那个叫深度报道的工作也所知甚少.有趣的是,孙志刚案件其实是我在深度报道组所接触到的第一个线索.那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常去一个名叫"西祠胡同"的BBS,这个大BBS里,有一个小的讨论区"桃花坞",里面有很多来自全国各地媒体的朋友.孙志刚死在广州的消息,最早就是被一位北京学传媒的研究生公布在这里.说实话,在心里,当时我没有认为这是一个可以发表的报

2003年的3月20日左右,我动身前往广州,加盟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南方都市报。当时对孙志刚案还一无所知,对自己将要从事的那个叫深度报道的工作也所知甚少。

有趣的是,孙志刚案件其实是我在深度报道组所接触到的第一个线索。那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常去一个名叫“西祠胡同”的BBS,这个大BBS里,有一个小的讨论区“桃花坞”,里面有很多来自全国各地媒体的朋友。孙志刚死在广州的消息,最早就是被一位北京学传媒的研究生公布在这里。

说实话,在心里,当时我没有认为这是一个可以发表的报道。没有谁说过这样的案件不可以报道,但是,在内地工作多年以后,我已经习惯于先去衡量一个报道的风险,而不是这个报道的新闻价值。

但是出于一个记者责任意识的条件反射,还是打电话与那位研究生联系,拿到了孙志刚家人的联系方式,当时,他们从湖北赶来广州,希望为自己孩子的死讨一个说法。这个孩子,是他们家里的希望,据说,还是他们村里的第一位大学生。

记不太清第一次见到的都有谁了,好像有孙志刚的父亲和叔叔,还有他的同学。就在区域新闻部的办公室里,大家围坐在圆桌旁。当时他的家属手里只有一张情况说明,没有法医鉴定,甚至连律师都没有。当时是3月底。

记不清当时他们说了哪些话,只记得他们当时那种急于求助而又无依无靠的心情,他弟弟曾经说过,初来广州,连公共汽车都不会坐,经常坐过站,到处打听着可以到哪里告状,然而到处碰壁。

当时他们一定希望能得到什么肯定的答复,但是我的答复一定让他们失望了,我告诉他们这个案子我们会尽力,但是不一定能够报道,希望他们不要放弃向公检法机关投诉,同时建议他们找一个律师,尽快做法医鉴定。

后来孙志刚的弟弟孙志国说,他记得初见面时,我对他们说“不知道能不能报,报出来也不一定能解决,还是要依靠法律”。这些话让他心凉,以为我们不肯帮忙。也许到现在他都不一定明白,对一个记者来说,这样的报道,并不是愿不愿意帮忙这么简单。

在送走他们以后,我跑去找主任王钧,请示这件事可不可以报道,王钧说,可以报道。这是我最早得到的答复,实际上,一直到最后,上级给我的答复大概如此,除了加一些要采写扎实的附加条件。

此后不久,我开始接到上级指派的任务,连续出差,先去海南,然后去上海南京,在海南的时候,还接到了孙家人的一个电话。听得出他们很绝望,说陈记者,你让我们去找的部门我们都去了,没人管我们呢,我们得靠你们了。

按当时深度报道组几个人的大概分工,王雷会负责广州本地的深度,我就把这个线索转给了王雷。大概是4月20日左右吧,我出差回到了广州,王雷告诉我,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孙志刚是被打死的。其实到这个时候,我们已经非常接近事实了。

当时确实很震惊,以前也看到过类似的报道,但是都没有像这次如此明确的证据。我们把情况向副总编杨斌作了汇报,再次得到可以报道的确认,杨斌反复叮嘱,一定要采写非常扎实,完全以事实说话。

4月24日晚6点,我和王雷开始写稿,之前编辑陈志华和副总编杨斌已经来和我们讨论过思路。晚上9点半,我们交了6000字的稿件,然后按领导要求,一直等到了夜里12点,一块看出来的大样。

最后的标题是杨斌定的,本来大家觉得是不是应该突出一下孙志刚大学毕业生的身份,后来觉得不妥,杨斌觉得还是突出一下被收容者的身份,“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这个简单而有力的标题,就这样定下来了。

配图是景小华的,他本来是我们的文字记者,因为对摄影有兴趣,转到了摄影记者上。他拍的那个孙志刚弟弟孙志国拿着哥哥自画相的那张照片,后来传遍了网上。孙志国在画相后面露出的双眼,也成了此案中流传最广的一个时刻。

当天晚上回家一晚上没有睡好,也许是写稿印象太深了,躺在床上脑子里乱成一团,等到迷迷糊糊睡去,已经是早上了。没过一会,就又被主任叫了起来,说报道影响很大,让我快上班。

等我到了办公室,王雷已经坐在办公室里,一手抓着传真,一边接着电话。当时新浪网上已经有了几千条评论,我们的热线几乎被打爆,一位老板说,他曾经被收容过6次。

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孙志刚”这个名字,终于将写入历史。那天我在湖南采访,为了庆祝,我专门找了个地方喝了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