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

2017-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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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为认真贯彻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宿组发[2014]17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在全县组织工作中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加以明确和重申:1.严格落实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凡市管.县管干部出现严重伤情.非正常死亡.赴境外培训考察滞留不归等重要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县委组织部,最迟不超过2小时;如果尚未完全掌握情况,可先口头或书面汇报初步情况,然后及时跟踪续报.市管.县管干部出现严重病情.失联

为认真贯彻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宿组发[2014]17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在全县组织工作中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加以明确和重申:

1、严格落实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凡市管、县管干部出现严重伤情、非正常死亡、赴境外培训考察滞留不归等重要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县委组织部,最迟不超过2小时;如果尚未完全掌握情况,可先口头或书面汇报初步情况,然后及时跟踪续报。市管、县管干部出现严重病情、失联以及直系亲属出现严重病情、伤情或死亡的,应及时报告。

凡市管、县管干部出现婚姻变化、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发生民事纠纷造成不良影响,身边工作人员非正常死亡、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重要情况,要及时了解掌握并报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督促市管、县管干部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如实报告有关情况。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管理的干部中出现的重要敏感情况,也要及时如实报告。

2、严格落实县管领导班子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凡县管领导班子出现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班子成员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事件,班子内部严重不团结以及其它非正常情况,要如实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下属部门干部出现违纪行为以及一些非正常情况的,也要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3、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相关单位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县委组织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管理的干部,在作出决定前应书面征求县委组织部的意见:

(一)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四)各单位(系统)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个别特殊需要的干部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五)公开选拔干部、推行干部重要创新举措,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工作的;

(六)各单位(系统)中层干部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同一岗位任职不满1年进行调整的;

(七)因工作特殊需要,拟从外单位以借用、挂职等名义抽调人员,或从本系统借用事业单位人员到机关工作的;非公务员身份调整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的;

(八)领导干部的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拟提拔任用的以及领导干部的身边工作人员拟提拔任用的;

(九)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十)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十一)其它需要事先批准的事项。

4、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政策文件审核备案制度。制定出台本乡镇、本单位组织工作重要政策文件,要符合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规定和现行政策法规。如需作出特殊政策规定,应当说明理由,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5、严格落实涉及组织工作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凡出现党员集体退党或者公开声明退党,境外势力、敌对势力干扰妨碍选举,以及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时党员干部伤亡、基层活动场所损毁等情况,要快速应付、妥善处理,在事发后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做好跟踪续报工作。

6、严格落实涉组涉干网络舆情报告制度。对网络媒体上涉及我县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涉及市管、县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舆情,要第一时间发现和报告。涉及本乡镇本单位管理干部的重要舆情,也要及时报告。重要舆情在上报的同时,要第一时间处置,防止发酵蔓延。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组织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切实履行请示报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行对口报送,相关信息直接报告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

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凡不宜公开的重要情况,要严格限制阅知范围,并通过密传方式报县委组织部;特别重要、仅限县委组织部领导掌握的情况,可通过保密电话或当面向有关领导本人请示报告。县委组织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对应当请示报告而不请示报告或不如实请示报告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