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军开庭 虚开税额共计3 8亿元 陈学军巨额骗税案开庭
本报讯 (记者杨文学)3月5日和6日,北京市一中院连续两天开庭审理了目前北京市涉案数额最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检察机关指控陈学军和国家税务人员吴芝刚互相勾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00余份,虚开税额共计3.8亿元;指控陈学军伙同吴晓红虚开增值税额2500余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29岁的浙江农民陈学军在2000年5月到12月间,和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工作人员吴芝刚共谋后,吴利用职务便利为陈非法购买未申请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北京泰和永兴图文设计公司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7100份,供陈学军为80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00余份,虚开税额共计3.8亿元。其间,吴芝刚收受陈学军给予的贿赂款共计24万余元。
此外,陈学军还伙同吴晓红先后从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3800份,为8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0份,虚开税额共计2500余万元。
2001年2月到11月间,公安机关在侦查本案过程中,先后发现并扣押、冻结了吴芝刚的财产共计400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陈学军、吴芝刚、吴晓红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吴芝刚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在庭审中,陈学军对检察机关当庭宣读的大部分口供进行了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