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討厌谷阿莫 《谷阿莫被告》台湾传媒人批评:他的问题不在侵权 而是品味低劣
台湾网红「谷阿莫」,近年每星期都会剪辑及短评一套电影或剧集,并以打嘴炮及幽默方式来「x分钟说故事」,深得不少网友喜爱。 谷阿莫日前首次被片商控告侵权,指他从网络非法取得电影并加以重制。
我不清楚一般网民怎样评价事件;不过不少媒体人或评论人,都并没有特别同情谷阿莫。 其中媒体评论人温朗东,更撰文写出为什么没有辧法欣赏「谷阿莫」。 当中一句「谷阿莫的问题不是在于侵权,而是品味低劣」,实在是点出了重点。
品味关系到美学。 说一个人「品味低劣」,就是认为这个人的美学观念低劣,不知何谓「美」,又或对「美」的定义狭隘。 而作为一个具有文化修养的人而言,或作为一个与所谓文化产品有密切关系的人而言,被评为「品味低劣」我会认为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而为什么「谷阿莫」会被评为「品味低劣」? 问题在于他如何面对他声称自己在「评论」或「解说」的对象上。 正如杨照在 2015 年已写到,「谷阿莫」所用的形式,只适合处理烂片。 然而,「谷阿莫」在制作「X 分钟看完电影」时,却是一个「无差别」处理。
于他而言,每一部电影都可以是「X 分钟看完电影」的对象,而尽管他声称没有利用这些短片赚钱,然而其间接产生的知名度、关注率、品牌效应等等,在「Attention Economy」主导经济的当下,其实已是一种有形的利益。
因而,在我所看过的部份「X 分钟看完电影」的短片中,可以明显看出「谷阿莫」在其所谓的评论中,更大程度是考虑哪种说法最能变成「梗」( Gag ) 或笑话,而非电影作品本身的优劣。
这正正就是「品味低劣」的表现。 「谷阿莫」并没有从「美学」角度去评论电影或电视剧。 他的所谓「评论」,就是从那些内容中找出能够创作的「梗」并挪为己用。 然而他却打着「看完电影」之旗号,给予观看短片的观众一种「娱乐」、一种「解说」。
这种「评论」,用于那些内容空洞,手法老套或落后的电影时,无疑是一种有趣的戏仿。 因为对象本身内容空洞,使得它成为了一个很好的戏谑材料。 但当这种手法用于本身具备相当内容,具有艺术水平的作品时,则成为了一种品味低劣的「二次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