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执中喜欢马薇薇吗?称辩论不是杀到见血
黄执中和马薇薇两个人是辩论圈的好朋友,不少人说在看《奇葩说》的时候,总是能看到黄执中深情的看着马薇薇,那么,黄执中喜欢马薇薇吗?今天小编带你来揭秘。
在黄执中眼里,辩论只是一种“正确的思维”,以此为指导也影响其人生。这似乎又印证了“思维决定行为,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的不变真理。当然采访中也没有忘记扒一扒另一位辩论女神马薇薇,有些干货让人意想不到。
看到网上传言,黄执中被誉为是“新剑宗”辩论派的创始人,黄执中说每次听到这“江湖诨号”,都让他老脸一红虎躯一震。可能校园辩论出身的人热衷武侠。对辩论不同人有不同的理解,不过他打辩论的方式,可能确实和传统印象中不大一样。
传统的辩论是怎样的呢?强调更快、更尖锐,怎么抓住对方的漏洞,怎么样在数据逻辑或者资料上压过对方。“我不大一样的原因是因为,我可能把辩论更贴近于说服。我不一定那么明确的和你进行对抗。不一定是你是错的,我是对的。而是你也许是对的,但我的可能更好。在我的观念里头,辩论比较像是一个观念的推销员。不一定要走红海战术,杀刀见血。不过老实讲,国外早就有这样的观念。只是华文辩论中很少说而已。”
“所以我坦白讲,没有诀窍。所谓你看到的所谓收放自如、随机应变,此为手熟而已。”正如黄执中所言,这世界上所有的技能,都没有什么特殊的诀窍。如果你问一个人英文怎么学这么好,八个字,“多看多读多写多背”。“这世上真正的答案都不花巧,会给你讲什么英文秘籍一百招,5天搞定单词,都是骗人的。真正的答案听起来一点不稀奇却是最诚恳的答案,就是练。你不练没有一个诀窍能让你收放自如。这世上什么都能教,唯经验不能教,就这个意思。”
“我不会特别说这是一个辩论的思维,我如果用我的说法,我会说这是一个比较正确的思维。”黄执中这么说,“什么叫做辩论的思维?我看任何一件事情,不会说他是好还是坏,会尽量能够观察两面,不管你在哪一个面上,你都能够理解一个面的状况,体谅另一个面的难处。利弊之间是互换的,你看着种种思维,你说这是辩论的思维,还是正确的思维?”
“真理越辩越明,就是我假设这个世间已经有一个答案,只是我不知道谁站在那里,但辩论可以把它辩出来。事实是现实世界不会有一个明确的对错。所以我不太会用辩论思维那句话来说。不过你说的对,我这一行,就是从辩论中得到的思维,在我生活中一直存在,并影响着我。”
有人说,辩论是从一种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没有啥意思。黄反对这个观点。“所有的辩论都是一个极端在VS另外一个极端。为什么呢?因为所谓中庸之道这个东西,不提供任何的指引。比如,你生活中遇到一个困难,爱情跟面包,事业跟家庭难以两全的时候,你一定会想到去问人,因为你自己难以抉择。你问熊浩我该怎么办?熊浩说,面包比较重要,一下给你一套理由,告诉你说面包比较重要。他有可能是对的,但他不可能是全对的。你来问我,我告诉你爱情是比较重要,你看你应该去追寻爱情,同样,我也不可能是全对的,一定有一些破绽在熊浩那边。可是不管你问我还是问完熊浩,只要有一个你最能接受的答案,你是不是就有方向了?然后当你在走这个方向的时候,我给你的理由就成为你走这个方向的助力和支持。如果我的辩论赢过熊浩,代表他刚才所讲的指出的所有缺点我都可以帮你去化解他。”
对,圆滑的人没有破绽,“爱情和面包其实都很重要啊,看情况而定嘛。”这个世界上,一句不会错的话,往往是一句没有意义的话。因为他之所以不会错,因为他不指出任何的方向,自然就不会错。可是所谓不偏激的话,挑不出病的话,这个世界,毫无方向性。任何东西都有可能错,我所有人都在走一条,可能会错的路。对我而言,重要的不是决定自己的选择不会错,而是,在这个错误当中我有什么理由说服我自己?辩论的目的就是这样。
如果能两全其美,一开始你不会去问人。所以,可是往那边走,如何在追求面包的路上,或者说追求爱情的路上无怨无悔?靠的就是那个极端给的力量哦?对不对?所以人生最重要的不是不会错的那条路,而是找一个让你错下去的理由。任何人,走任何一条路,到老来,都后悔,因为都可以有另一条路吧,对不对?这就是辩论。对我而言重要的是理由,不是结论。
黄执中和马薇薇是很好的朋友,在华语辩论圈马薇薇的名声可能不亚于黄执中,作为《奇葩说》的冠军,真爱粉极多。问起黄执中怎么看待马薇薇的这种辩论风格?答案意料之外,也情理之中。
“可以这样讲,薇薇讲话对于一般人来言,会觉得很强悍、犀利。但是在辩论比赛中,这是正常的。只是一般的时候,我平常在节目里面看到的,我看到的,要不就是温良公俭让,君子淑女,我在节目里头,不一定是奇葩说,要不然就是我俩录制节目,要不就是装疯卖傻的那种故意夸张式的,很少看到一个人虽然看上去犀利,看起来锋芒毕露,但她又讲道理的。因为这种需要外功还有内功。所以她既有表演的成分,内在又能抓到主题,那这种人在娱乐圈很少,对于观众来说是很可喜的,没见过类似的这种人。本来所谓的娱乐就不应该只是单纯戏剧化地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