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宗光谈弦理论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霍金弦论与佛教理论(转载)

20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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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爱因斯坦在后半生中,一直在寻找统一场论,即一个能在单独的包罗万象的数学框架下描写自然界所有力的理论.他渴望以前人从未成功达到过的清晰来揭示宇宙活动的奥秘,由此而展示的自然界的动人美丽和优雅.爱因斯坦未能实现他的梦,因为当时人们还不知道自然界的许多基本特征.但在他去世以后的半个世纪中,人们已构筑起越来越完整的有关自然界的理论. ·如今,相当一部分物理学家相信他们终于发现了一个框架,有可能把这些知识缝合成一个无缝的整体--一个单一的理论,一个能描述一切现象的理论,这就是弦论.它正在实现当年爱因斯坦

·爱因斯坦在后半生中,一直在寻找统一场论,即一个能在单独的包罗万象的数学框架下描写自然界所有力的理论。他渴望以前人从未成功达到过的清晰来揭示宇宙活动的奥秘,由此而展示的自然界的动人美丽和优雅。爱因斯坦未能实现他的梦,因为当时人们还不知道自然界的许多基本特征。

但在他去世以后的半个世纪中,人们已构筑起越来越完整的有关自然界的理论。 ·如今,相当一部分物理学家相信他们终于发现了一个框架,有可能把这些知识缝合成一个无缝的整体——一个单一的理论,一个能描述一切现象的理论,这就是弦论。

它正在实现当年爱因斯坦满怀热情追求的统一理论的理想。 ·弦论可以用来描述引力和所有基本粒子。它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自然界的基本单元,如电子、光子、中微子和夸克等等,看起来像粒子,实际上都是很小很小的一维弦的不同振动模式。

正如小提琴上的弦,弦理论中的宇宙弦(我们把弦论中的弦称作宇宙弦,以免与普通的弦混淆)可以作某些模式的振动。

每种振动模式都对应有特殊的共振频率和波长。小提琴弦的一个共振频率对应于一个音阶,而宇宙弦的不同频率的振动对应于不同的质量和能量。 ·所有的基本粒子,如电子、光子、中微子和夸克等等,都是宇宙弦的不同振动模式或振动激发态。

每条宇宙弦的典型尺度约为长度的基本单位,即普朗克长度(10-33厘米)。 ·简言之,如果把宇宙看作是由宇宙弦组成的大海,那末基本粒子就像是水中的泡沫,它们不断在产生,也不断在湮灭。我们现实的物质世界,其实,是宇宙弦演奏的一曲壮丽的交响乐!

·有人会说,把物质世界看是宇宙弦演奏的一曲交响乐,不正是与物质的对立面-意识有些相同了吗?是的。按照当前流行的观点,意识是完全基于物质基础(我们的脑)而存在,但意识不是一种具体的物质实在,因为没有人在进行脑科手术时在颅骨内发现过任何有形的“意识”的存在。

·我们都知道贝多芬的交响乐,可以用一套乐器把它们演奏出来。但这套乐器本身并不是交响乐。

意识是大脑演奏的交响乐。这个图像为理解“心物一元”,即意识和物质的统一,开辟了新途径。 ·有人还可能说,无论宇宙弦多小,无论人们能否观察到它们,宇宙弦总归是客观实在,它们是组成物质世界的基本单元,因此物质世界也应该是客观实在。

此话不准确。组成物质世界的基本单元是宇宙弦的各种可能的振动态,而不是宇宙弦自身,就像组成交响乐的单本单元是乐器上发出的每一个音符,而不是乐器自身一样。 ·在弦论之前,物质的实在性体现在组成客观世界的砖块是上百种原子,这些原子都是由质子、中子和电子等基本粒子组成。

这些基本粒子都被当作是物质实体,都是组成物质世界的“超级砖块”,因而可以把物质世界看作是物质实体。 ·在弦论之中,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

过去认为是组成客观世界的砖块的基本粒子,现在都是宇宙弦上的各种"音符"。多种多样的物质世界,真的成了“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金刚经》)”物理学到此已进入了“自性本空”的境界!

·有人会想,天啊!物质都不是客观实在了,那么,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实在的吗? ·回答是,有的。事物之间的关系,就是实在的。 ·我们根据二十世纪自然科学的进展,可以用关系实在来取代绝对的物质实体,即主张事物不是孤立的、由固有质构成的实体,而是多种潜在因素缘起、显现的结果。

每一存有者,都以他物为根据,是一系列潜在因素结合生成的。“现象、实在和存有被限定在一组本质上不可分离的关系结构中”。

·哲学家们在论述“关系实在”时,使用的哲学词汇,对你可能生涩难懂,我们还是用例子来解说。 ·我们看见一束红光,这是一个事件,是一个“果”。这个果,是由多种因缘聚合而产生的。 ·首先,是光的波长值,借用哲学家们熟悉的语言,这是“第一类性质”,这类性质还有如物体的广延性等,是物体自身内在所固有,它既不依赖于观察者,也不依赖它物,也就是说,它是无对而自行确立的。

我们把这些第一性质,又称为“因”。

·其次,我们还需要具备一些其它条作,如眼睛正好睁开,没有色盲,往正确方向看,以及眼与光源之间无障碍物,等等。我们把这些条件称为"关系参量",又称为"缘"。 ·这些因缘聚合,产生了红光这个果。“红色”这类颜色性质是“第二类性质”,其存在,至少部分地依赖于观察者。 ·“关系实在论”就是说,关系参量是不可消除的,没有它们,就不会有“看见红光”这个果,因而是实在的。 ·再举一个更清楚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