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娟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发放津补贴 社区党总支书记受党内警告处分
昨日从东湖风景区纪工委获悉,一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党总支书记受党内警告处分。
60岁的付志顺2010年入党,现任桥梁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办案人员介绍,去年,省审计厅在某项目审计中发现桥梁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线索。去年9月,根据区纪工委要求,城乡工作处纪委对此线索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实,桥梁社区在2014年1月发放春节值班费65500元,其中付志顺、朱亮等8名社区干部每人3000元。该社区还违规报销费用2万多元,其中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招待周边往来单位钓鱼费用1万多元。付志顺表示,这些费用都不是某项目专款。
在组织审查期间,经思想教育,付志顺能够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问题,表示以后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桥梁社区将违规发放的春节值班补助及违规报销的费用全额退缴,并及时进行了整改。
“调查过程中,付志顺说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违规报销费用,是他和分管领导商量后决定的,但没有会议记录。付志顺身为党员,违反了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办案人员说。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警示教育。当前我们正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将开展专项检查,并强化执纪监督重点,对各单位一把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一岗双责等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东湖风景区纪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条例原文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6条规定:在财经方面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保持狠纠四风的高压态势
享受正常福利是每位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本无可厚非。然而,一些单位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为了一己私利,突破纪律底线,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福利等,助长了不正之风肆虐,而且损害社会的公平性,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此案中付志顺的行为就是如此。作为社区负责人应该认真反思,并积极整改,明确作为负责人该了解的政策、遵守的法律及该承担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要保持狠纠四风的高压态势,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惩不贷。
上班看股票被纪检专班现场拍照
执法大队干部受行政警告处分
本报讯(记者黄征 通讯员段晨晨 范真怡 齐阳)昨日从黄陂区纪委获悉,一名政府职能部门干部因上班时间看股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5岁的李某某2010年1月调入黄陂区某局,现任该局执法大队干部。2015年5月21日上午,执法大队大部分人员外出巡查,李某某留守值班。10时31分左右,李某某利用办公电脑看当日股票情况,被区纪委、治庸办纪律检查专班发现,并现场拍照记录。
当天下午,该局党组责令执法大队领导班子对李某某违纪一事进行深入调查。执法大队调查核实后,三次召开支部会和队务会,针对李某某违纪问题提出4条处理意见:召开会议重申纪律,针对问题查找漏洞,正确面对问题及时整改,强化纪律严肃问责。李某某就违纪一事作出了书面检讨。
此后,该局召开全系统科级以上干部会议,通报了执法大队干部管理不严、出现违纪现象等问题,并对该大队领导班子进行了严厉批评,责令整改。
“李某某身为政府职能部门干部,利用工作时间看股票,属于在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作风懈怠,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办案人员说。
条例原文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8条规定: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执纪者说
严格执纪是对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应有的回归
上班时间看股票,下班时间早退……这些作风问题上的散漫态度,最近在武汉又成为整治的重点。力除“新衙门作风”就是要从这些有关工作态度的小事上开始整治。而看似小事,其实被罚都不冤。
当前武汉正处在前所未有的机遇期,在机遇和挑战的重要时机,把握住作风建设就是抓住了发展的第一要义。意识决定行为。整治“新衙门作风”,彻底杜绝“小鬼难缠”,狠抓作风建设要从提振“意识”开始,而严格执纪本就是对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应有的回归。 (记者黄征 通讯员段晨晨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