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狼三则中的策略反思
蒲松龄的狼三则并不陌生,更多的人或许对其中第二篇更熟悉,就是讲一个屠夫杀了两只狼的那个故事。 在传统教育中,经常把这个故事当作宣扬人类智慧的素材。不过若是深究一下,就会发现其中有不少问题值得商榷。故事开端讲述了一个屠夫在回家途中偶遇两狼。这种情况跟现实生活中偶遇歹徒抢劫类似。面对此情形,屠户有以下几种策略选择:
A.一毛不拔,迎上去死磕。(反击)
B.交出剩骨,但是要明确的表示自己具备自卫反击能力,吓阻两狼。(谈判)
C.交出剩骨,放弃任何反抗的努力,并祈祷这两只狼不要吃自己。(投降)
D.一毛不拔或交出剩骨,之后伺机逃走。(逃跑)
前两个策略是自身具备优势时的策略,后面两个则是相对劣势状态下的策略。
在此故事当中,屠夫开始选择的是第四个策略,但当他发现逃跑策略难以完成的时候,才转而实施反击策略。
在这里,让我们假定两只狼是比较聪明的,姑且也把它们看作是歹徒。
在实力相当或者自己略占优势的情况下,屠夫的最佳策略应该是谈判。也就是说在一开始屠户给狼骨头的时候,应当适时的向狼示威——可以在手中玩一个匕首花活,或者用扁担耍几招刚劲威猛的棍法。借此向狼展现自己是大度仁慈的:给丫骨头吃不要紧,但是倘若尔等想要吃人的话那就修怪老子棍棒无眼利刃无情了!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冲突伤害,是能让双方全身而退的理想博弈策略。
再从现实的战斗力分析:一个成年男人,嗜杀成性(尽管是杀猪),手中又持有武器(刀和扁担),无论他一对一单挑任何一只狼的时候,都占有绝对优势。
即便两只狼同时进攻,屠夫也不是绝对劣势,最多双方算是旗鼓相当。只要能在使用长兵器(扁担)牵制狼的同时再灵活移动寻找战机,还是完全有机会用匕首干掉两狼的。
既然是这种情形,屠夫理应采用优势状态下的策略。但是他却选择了那个被动的方案,最终绕了一个大弯子还是回到正途。这种行为选择或许在暗示:要么屠夫是个冥顽不灵的蠢货,要么这就是他身上某种“民族文化特性”(怯懦、假慈悲、憨厚、猥琐)在作怪。
另外一方面,再从狼的策略角度考虑,在面对屠夫这样一个人类的时候,最佳的策略之一是逃走,另一个就是从一个方向同时发起猛攻,而绝不是前后夹击。
因为屠夫单挑任何一只狼都是占有绝对优势的。若是两狼分散开来,其中一只迂回到屠夫身后的这个间隙,就给了屠夫一个绝佳的1vs1下手的机会。长短兵器的结合完全可以击败两个从不同方向而来的进攻者,更何况手还拿着致命利器。
由此说来,文中所述“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就值得怀疑了。
对屠夫来讲,最棘手的情况应当是两只狼同时从一个方向而来的猛烈进攻。因为这种情况下很难打时间差,屠户能做得也只有使用长兵器牵制,想要在不受伤的情况下用匕首绝杀两狼是比较困难的。由此说来,故事当中屠户在情急之下选择背靠柴堆的打法也是一个失误,这样做的确可以避免自己腹背受敌的窘境,但同时也切断了自己的退路,限制了自己的活动范围,在面对敌人群起而上的猛攻时往往会陷入被动挨打的局面。
值得庆幸的是,那两只狼头脑发昏错失好局,竟然选择了“前狼假寐,盖以诱敌”这一愚蠢的进攻方案,被同样也不那么聪明的屠夫歪打正着,遂抓住机会逐一诛杀。
最后结尾的描写就更令人捧腹:
“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敢情这哥们竟然一直无视另外一只狼的动向,都要离开走了才碰巧发现。还要等到杀了它之后才明白这两只狼想要耍的伎俩。
那两只狼是够蠢的,但是身为拥有智慧的高级动物,屠夫的表现实在令人汗颜。这次险胜,也只是依靠了“屠人之残”罢了。
禽兽之SB几何哉?止增笑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