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勇减刑跟“发明专利减刑服务”产业链有无关系?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包括原足协副主席南勇在内,近年有多位“监狱发明家”凭借申请的专利获得了减刑。与此同时,记者调查又发现,存在“发明专利减刑服务”在网上公开叫卖的情况。虽然还无法证明二者之间有什么联系,但相信广大网友都和笔者一样心头一紧,担心“发明专利”因此而成了贪官们谋取减刑的法宝。
不得不说,网络上公开叫卖的这种服务实在是很“贴心”,竟然能够根据服刑者的兴趣爱好量身打造符合其身份的发明,以便其申请专利来获得减刑。这自然大大提高了服刑者“蒙混过关”的几率,毕竟一个人突然搞出跟自己兴趣专业毫无相关的发明创造太过突兀,若是跟自己的职业和爱好挂钩,就不那么容易引起怀疑了。若是再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减刑还不是“信手拈来”?
我国刑法虽认定“罪犯在执行期间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构成重大立功,应当予以减刑”。但是,究竟什么样的专利可以申请减刑,如何认定、如何申请等问题,尚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定。一些地区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出台了相关的规定,这就更为那些“有心人”留下了可以钻的漏洞。
虽然我们暂时还不知道南勇等人的减刑是否经得起“考验”,但既然媒体已经曝光了这条见不得光的“产业链”,有关部门就不能再揣着明白装糊涂了。服刑的贪官们到底有没有能力,有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发明创造,监狱方面应该是门清才对。所以说,想调查出他们是否跟网上公开叫卖的“减刑服务”有关,并没有太大的难度,只看有关部门想不想彻查和追责了。
此事也给大伙提了个醒,千万别以为各路老虎苍蝇被打落拍下就完事了,从此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即便身在高墙之内,很多人也是“贼心不死”,死灰尚且能够复燃,何况狡猾的贪官污吏们?为了堵死法网之上存在的这个漏洞,司法机关也应该加快“亡羊补牢”的步伐,尽快出台严密且规范的相关减刑认定办法,完善申请和审批流程,尽可能把所有的“猫腻”扼杀在源头和萌芽状态。
当然,我们发自内心地希望入狱的贪官们能够真的搞出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来,起码能够证明你们还是对社会和民众有用的人,也会宽宏地给予你们重新做人的机会。但若真的是钻法律空子,“网购”发明来“骗”减刑,就请你们把牢底坐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