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祥浩翔图片打“小猪”名号敛财 被告呛粉丝脑残
罗志祥1996年以团体“四大天王“出道,凭借模仿郭富城打开知名度,虽然同样以模仿起家,但他凭借在综艺主持、戏剧、歌唱舞蹈上的努力,逐渐闯出自己的一片天,更在2005年举办个人首场演唱会,成为第一位站上台北小巨蛋舞台的流行歌手。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罗志祥出道近20年,在演技、歌唱、舞蹈方面受到肯定,更被封为“亚洲舞王”,拥有大批粉丝。但近年他的高人气,被一位打着号称“小小猪”招牌的内地艺人浩翔借用。前日,罗志祥的经纪人委托律师声明,将对这名“小小猪”提起诉讼。内地艺人浩翔自称“小小猪”,因打扮、长相酷似罗志祥,从2013年起打着“亚洲舞王罗志祥御用分身”的名号,到处接洽商演活动,其经纪公司更曾发表声明称:“小猪承认与周扬青恋情,替他高兴,又担心工作繁忙的他应接不暇,幸好有金星文化的御用分身小小猪浩翔。”
据悉浩翔大剌剌地借用本尊名号谋取利益。对此,12日,罗志祥的经纪人小霜在微博公开发表声明,直指浩翔不仅利用罗志祥名义进行个人活动、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还盗用官方演唱会的图片,涉侵权、损毁名誉等行为,并表示将保留法律追诉权,同时否认授权对方使用“亚洲舞王御用分身”的名号。随后,网友涌进“小小猪”的微博留言,力挺本尊“罗志祥”。
但浩翔对此控诉有所不平,在微博上反驳,表示自己在商演时还是使用自己的本名“浩翔”,模仿秀虽打着“亚洲舞王御用分身”的称号,但用本名就不涉及侵权,他的好友甚至也加入战局,力挺他并没有“冒充”。不过,罗志祥的粉丝并不领情,认为他就假借他人名号的骗子,还有人起底他以“小猪”的名号耍大牌,外出还刻意戴墨镜口罩,甚至还带上随行保镖伪装成大牌明星,吸引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