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财政高亨 衡水冀州“过滤”财政投资审减资金1446万元

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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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原标题:衡水冀州"过滤"财政投资 审减资金1446万元长城网衡水9月13日电(师磊 高亨 王永宏 于更生)今日获悉,衡水冀州市财政部门严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运行关,确保财政资金多办事.办成事,把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今年1-8月对37个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和专项支出项目进行了评审,涉及金额7952万元,审减资金1446万元,综合审减率18.2%.该市将本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土地出让纯收益等政府性基金.城投公司融资.地方政府债券.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及市政府安排的专项项目,全部纳入了投资评审

原标题:衡水冀州“过滤”财政投资 审减资金1446万元

长城网衡水9月13日电(师磊 高亨 王永宏 于更生)今日获悉,衡水冀州市财政部门严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运行关,确保财政资金多办事、办成事,把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今年1—8月对37个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和专项支出项目进行了评审,涉及金额7952万元,审减资金1446万元,综合审减率18.2%。

该市将本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土地出让纯收益等政府性基金、城投公司融资、地方政府债券、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及市政府安排的专项项目,全部纳入了投资评审范畴。财政投资项目实施前,必须先过评审关,所有“先建后报”、“先斩后奏”的自行开工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项目资金。财政投资项目必须严苛评审的理念已逐步成为共识。

为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该市以重点资金、重点环节为抓手,健全了事前评审把关、事中跟踪抽查、事后查验问效的“三位一体”全程监管体系。在项目评审前,不仅单纯的审减资金,还对送审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初审,不具备可行性或项目设计存在缺陷,一律不予支持或暂缓实施,有效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在项目建设中,加强抽查和巡查力度,记录项目过程量和建设进度,从而保证了应有的监管力度;项目完成后,评审人员要现场查看是否存在擅自降低建设标准的问题,防止“报大建小”、“报多建少”等人为缩减工程量的现象发生。

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该市财政部门实行“阳光评审”,坚持“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宗旨,按照“先评审后下达预算、先评审后拨付资金、先评审后招标采购、先评审后变更签证、先评审后移交资产、先评审后绩效评价”的原则,综合运用“图纸审查与现场踏勘相结合、标准定额与市场时价相结合、自行评审与委托评审相结合、单一性评审与竞争性谈判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找准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的突破口,将评审工作落实到财政管理的各个关键控制环节,实现了政府投资全方位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