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王永征副市长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有关县级干部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廖海泉同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主任(兼)。协助联系魏树旺市长分管及联系工作。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工作。分管驻外工作机构和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综合科。联系市政府研究室。
段开强同志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协助联系范元平常务副市长分管及联系工作;协助秘书长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处理市政府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建议提案办理科、行政科、财务科、车辆管理科(车队)。负责分管及联系领域文字把关、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主持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杨 堃同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协助联系王祖彬副市长分管的外事侨务工作;协助联系李莲娜副市长分管及联系工作;协助秘书长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负责分管及联系领域文字把关、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李明江同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协助联系田 刚副市长分管及联系工作;协助秘书长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八科。负责分管及联系领域文字把关、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黎治光同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协助联系敖 鸿副市长分管及联系工作;协助秘书长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负责分管及联系领域文字把关、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赵振东同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协助联系王祖彬副市长分管及联系工作;协助秘书长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负责分管及联系领域文字把关、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陆道宏同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协助联系刘晓渝副市长分管及联系工作;协助秘书长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审核把关和保密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文书科。负责分管及联系领域文字把关、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刘昌林同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协助联系刘兴万副市长分管及联系工作;协助秘书长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六科。负责分管及联系领域文字把关、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韩大东同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挂职)。协助联系黄庆伟副市长分管及联系工作。协助秘书长工作。负责市对接上海产业合作发展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分管及联系领域文字把关工作。
周永发同志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挂职)。协助刘昌林副秘书长联系刘兴万副市长分管及联系工作;协助秘书长工作。
王华峰同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主持市政府督查室工作。接受秘书长安排的有关工作。
杨晓强同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民防局)主任(局长)。主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民防局)工作。接受秘书长安排的有关工作。
周 泽同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主持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工作。负责市政府外宣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的专项督查工作;协助廖海泉秘书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工作。接受秘书长安排的有关工作。
张灿玉同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党务、廉政建设、群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区的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保卫科及机关食堂;协助段开强常务副秘书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后勤工作。接受秘书长安排的有关工作。
汪 立同志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主任。主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接受秘书长安排的有关工作。
缪光宇同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粮食局局长。主持市粮食局工作。接受秘书长安排的有关工作。
党涛江同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廖海泉秘书长分管秘书一科、综合科。接受秘书长安排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