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存虎判了几年 判了刑的公安局长吃7年空饷说明了什么
黑龙江省日前通报“吃空饷”专项清理工作阶段性成果,共清理出“吃空饷”人员755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及通报批评229人,其中公开通报的6起典型案件具有警示意义。 鹤岗市公安局原局长林胜先被判刑后依旧“吃空饷”问题也被深挖。
2004年8月,林胜先因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同年11月被免职。2007年4月,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鹤岗市相关部门以未收到判决书为由,从2007年至2014年,一直未对其作出党政纪处理。
根据规定,鹤岗市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并责成公安局追缴其多得工资34.9万元。鉴于时任公安局局长李彦文因病去世,不予追究责任,给予政治部主任何立珠行政警告处分。(据新华社电) 吃空饷是中国社会的比较普遍的腐败现象,从各级政府机关到企事业单位,到处都有人名在册不在岗的现象。
全国吃空饷人员到底有多少,在清理工作结束之前,恐怕难以有个准确数据。不过,出现的吃空饷典型案例,让人看到在中国社会里,权力确实无所不能。
如河南省叶县水利局下属的河道管理所所长,就利用职务之便,早早地为还在上学的15岁的儿子捧起了“铁饭碗”,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道2013年被查处时,已经领了6年工资。
湖北某地一财政局副局长滥用职权,将自己的儿子在高中毕业后就违规招工进入区财政局二级单位,其子上大学期间,其工资关系又调至区财政局教科文科,也就是上着学领工资,像极了带薪委培的单位职工。2012年2月,山西某县教育局长之子违规就业,大学未毕业,就已经坐享了7年空饷。
而山西省静乐县原县委书记杨存虎就利用自己的权力,使女儿吃了5年空饷,金额达10万元”。 以上吃空饷案例,都是官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的典型案例,至于那些因懒政或疏于管理所导致的吃空饷问题,则是制度混乱的写照。
而本文中的公安局长被判了刑,还吃了7年空饷,应该算是吃空饷的奇葩案例了。这不知是,这位公安局长曾为当地的社会治安立过汗马功劳,还是当地组织部门和相关单位护犊子? 林胜先因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同年11月被免职,到判刑,再到服刑,整个过程,早已成为犯罪嫌疑人和罪犯,而非国家公职人员。
根据组织相关规定,当地有关组织部门应该对其开除党籍和公职。
可是鹤岗市组织部门却一直未对其作出党政纪处理,而公安局还继续为其发放工资。按当地有关部门的回应,他们没有接到林胜先被判刑的通知。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林胜先在判刑之前,已经被免职,难道公安局人事部门不知道?而一个公安局长被判刑,当地组织部门和单位称不知道,难道林胜先是被秘密判刑的?很显然,当地相关单位和组织部门对于林胜先吃空饷是难圆其说的。
如果按照鹤岗市的做法,判了刑的人,不但可以保留组织关系,还可以继续领工资。
那谁还能敬畏法律呢?犯罪就等于退休,不过是过一种无官一身轻的悠闲日子,那我们这个社会可就是黑白不分,善恶难辨了。谁还会敬畏法律,谁还相信正义?所以,我们要完善制度,善良的要得到弘扬,恶毒的要受到惩戒。之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算得上文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