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被判6年立刻入狱 偷吃人妻有偷钱
宋喆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偷A艺人王宝强工作室的收入达人民币人民币232.5万元,10月18日因触犯职务侵占罪,一审被判处6年徒刑。他4日被传对此案决定不上诉,也就表示将入狱服刑。
据陆媒《新京报》报导,宋喆和另一个涉案人修雨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3年,因为不上诉判决已生效,将被送往属地监狱服刑。他在2014年到2016年任职期间,利用王宝强工作室总经理和经纪人职务之便,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侵占公司款项,由于犯罪金额庞大,依法有可能被没收财产,他也当庭认罪,自愿赔出赃款,依法酌轻量刑,另一人则是从犯。
宋喆2016年8月被王宝强指控和对方妻子马蓉外遇,和艺人之间的侵占财产纠纷也被告上法院。经过2年来的法庭攻防,如今他一审就认罪服刑,被网友形容大快人心、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