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斌律师 周文斌案23日继续开庭 辩护律师要求休庭被拒怒拍桌
公诉人播放视频证明周文斌称未出席2010年9月19日共青学院开学典礼系谎言
庭审结束后,周文斌回头向家人朋友微笑示意
周文斌案庭审进入第6天,仍有很多学生旁听,上午庭审结束后众人聚集在法院门口一边谈论案情,一边等待下午开庭
17日上午,公诉人向法庭宣读了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投资方肖某的证词和周文斌的供词,指证周文斌先后4次收受肖某送的现金,涉及金额170万元。17日下午,控辩双方分别就此部分贿款是否存在展开举证质证。其间,辩护律师要求休庭准备辩护的时间被拒绝,一度情绪激动拍桌,庭审被迫暂停二十多分钟。
肖某证词显示周文斌收受贿款170万元
当日上午,在公诉人员宣读的肖某的证词中显示,2005年5、6月份的某一天在南昌大学共青学院,肖某将装有20万元现金的茶叶礼盒送给周文斌,希望能够在招生指标以及用学费做滚动投资两方面得到“照顾”。2008年底,肖某在周文斌家附近的会所,将装有50万现金的蓝莓水果箱,2条烟以及2瓶高档酒送给周文斌。
周文斌也在其供词中承认,蓝莓水果箱带回家后,其妻发现箱子里装满了现金。周文斌让妻子不要管,之后将箱子带至学校,经过清点才知道现金有50万,其中一部分让许某转出国,另一部分给沈某用于投资。另外,2010年和2011年9月,在周文斌参加完共青学院开学典礼后,肖某两次分别都用茶叶礼盒装了50万元现金交给他。
周文斌称未出席2010年青学院开学典礼
17日下午,对于公诉人指控周文斌的四次受贿行为,辩护律师首先对2010年周文斌是否出席了共青学院开学典礼提出质疑。辩护律师出示了一份在共青学院官方网站的文字材料,该材料主要描述了2010年9月19日开学典礼情形,并将出席典礼的相关校领导一一列举,文中提及多位昌大副校长,但未提及时任昌大校长周文斌。
周文斌也称那段时间正在法国出差,并未出席共青学院开学典礼。由此,辩护律师认为,在公诉人指控的时间内周文斌没有出现在相应地点,因此不可能存在指控的受贿行为。
辩护律师要求休庭准备辩护时间被拒怒拍桌
对此,公诉人当即播放一段共青学院的新闻视频证明周文斌在撒谎。该视频内容为共青学院开学典礼,视频上清楚地显示周文斌出席现场。该视频材料播放后,周文斌表示,时间过去太久,印象中那段时间是在法国出差的,可能记忆有误差。同时,他也希望公诉人在今后的每项指证中都能出示像这样的有力证据。
但对于公诉人突然出示的视频材料,辩护律师对该视频的拍摄时间提出质疑,并且认为该份证据资料未在庭前提交,辩护人之前均未获取,要求审判长休庭给辩护人准备辩护的时间。
被审判长拒绝休庭要求后,辩护律师一度情绪失控拍桌子。为稳定辩护律师情绪,审判长要求法警将该名辩护律师带离法庭平复情绪。下午2点55分,庭审程序也因此被迫休庭中断,直至下午3点17分合议庭成员、控辩双方才陆续入场恢复庭审。
茶叶盒、果盒是否装的了50万现金成争论焦点
辩护律师还对证词中提及的一些细节提出了质疑,认为证词中提及用茶叶盒、蓝莓果盒装了茶叶、蓝莓后再装50万元现金,不符合常识。辩护律师提出让证人肖某和周文斌分别指认当时具体是用什么样的茶叶礼盒以及蓝莓果盒装行贿款,还原当时情景。
辩护律师还认为肖某在周文斌参加完共青城学院开学典礼后,大庭广众下送给周文斌装有巨额现金的礼盒也不符合逻辑,要求调出在2008年底发生行受贿行为的会所监控录像,证明周文斌曾经在该时间内与肖某出入过该地,并且携带了指控中提及的水果箱。
昌大三名负责人指认周文斌曾给共青学院投资方特殊照顾
当日,公诉人还向法庭出示三位证人证词证明周文斌在处理共青学院问题时给予的“照顾”。这三名证人分别是时任南昌大学副校长邓某、副校长付某以及学教务处处长辛某。
在证词中,邓某称曾发现投资方在对共青学院的投资上存在问题,并向周文斌汇报;付某表示,南昌大学工作组曾发现共青学院存在投资方资质未达到教育部的相关要求、财务监管不到位,投资方对学校投资不到位等问题,但这些问题一直悬而未决。辛某在证词中则表示,周文斌曾要求其关照共青学院的招生名额,于是其只好从南昌大学本部调剂招生名额给共青学院。
在质证阶段,对于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周文斌均予以反驳。周文斌认为,在他任昌大校长前2002年就已与投资方签订合作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年,由于合同中存在漏洞才会出现邓某、付某曾发现的诸多问题。周文斌称,出现这些问题并不是因为他是校长才存在的,根据合同法,就算他是校长也不能单方面取消与投资方的合作;在解决一些共青学院的问题时,并不是由于他出于主观原因不想解决,而是由于肖某的失踪,才会拖延。
提前休庭 23日继续进行庭审
周文斌也否认向辛某打过招呼要求其在招生名额上照顾共青学院。他称,曾有领导向其提过昌大本科生人数过多,所以才向辛某说要在今后招生时昌大本部要控制指标,多余的指标可以分配给其他学院,并未特别提出要将招生指标向共青学院倾斜。
周文斌称,辛某在招生指标方面“照顾”共青学院很可能是因为辛某的夫人分管该学院。周文斌总结以上三人的证词并不能直接证明他涉嫌收受肖某170万余元的贿款。此时,距离当日庭审结束仅剩20分钟,辩护律师表示所剩时间不足以用于质证。于是,审判长宣布当日庭审提前休庭,12月23日继续进行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