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不易公司声明说了什么?因为歌曲版权被告的明星有哪些

20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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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毛不易公司声明说了什么?毛不易为什么要发声明?今天最大的新闻莫过于毛不易.明日之子和李志的新闻了,继早上李志发文抨击之后,毛不易公司紧接着就发了声明啦,让我来看

毛不易公司声明说了什么?毛不易为什么要发声明?今天最大的新闻莫过于毛不易、明日之子和李志的新闻了,继早上李志发文抨击之后,毛不易公司紧接着就发了声明啦,让我来看看毛不易公司怎么回应的吧。

7月3日,毛不易公司哇唧唧哇娱乐文化有限公司发声明,就李志发长文控告明日之子侵权,且毛不易巡演曾翻唱也有连带责任一事进行回应。

文中称:“李志老师文中多次提及毛不易,将该事宜与毛不易本人关联,且再次提及已经由责任方与其团队双方沟通解决的年初巡演之事。部分营销号夸大其词,将事件引导、包装称李志与毛不易的纠纷,给毛不易本人以及喜爱毛不易的朋友造成极大的困扰和伤害。”“希望大家更多的关注音乐人们原创作品,提高全民的版权意识,理智对待,诚挚感谢!”

而李志向节目组维权一事与毛不易本人无关,其文中提及的“文静”也非毛不易方工作人员,对任何误导性言论、不实信息及恶意捆绑,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接着,网友评论炸了!网友评论:“支持维权,但请认清责任方,与毛不易无关,不接受无故的攻击和诋毁”“划重点,年初巡演版权问题已达成和解共识!”“毛不易不理亏。”“支持维权,但拒绝恶意捆绑,新人不易,键盘侠做个人吧”“毛不易以前好像贴过原创标签?”;

李志随后又连发两条微博反问,

“1、声明中说‘文中多次提及毛不易’,第一次侵权是毛不易所唱,第二次侵权是毛不易推荐的歌手所唱。试问,我提毛不易怎么就不行了?

2、年初侵权达成和解是事实。试问,达成和解就不能再提了吗?

3、‘文静’非你方工作人员,那么我是不是可以终止和他的沟通。同时,请再派“能证明是你方工作人员”的工作人员来和我经纪人洽谈。

4、声明中说‘歌曲版权问题在节目开播前出品方就已与版权方进行沟通’。

首先,播出之前没有任何人和我方沟通。其次,如果文静不是你们的工作人员,那么即使发了《声明》,目前还是没有人和我方沟通。你们这谎说的是不是有点草率?”

7月3日早,音乐人李志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发长文诉《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经授权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乐人的歌曲,并提及年初毛不易在巡演时也曾侵权翻唱。就此,李志表示将会诉至法庭,并要求节目方和毛不易共赔偿300万元。

声明中称,6月30日播放的第二季节目未经授权翻唱歌曲,7月1日才收到邮件,表示刚刚找到联系方式,没法提前得到授权,并希望得到一系列授权。

李志表示,年初《明日之子》全国巡演,毛不易未经授权翻唱他的歌曲,被抗议之后道了歉。“这才几天,居然就没有联系方式了?况且节目中的翻唱人还是毛不易老师所推荐。”他还透露,其他音乐人的歌曲也被《明日之子》侵权,“微博上未经证实的类似侵权还有若干。”而联系人邮件中,“除了客套的抱歉之外,全是牛逼哄哄的商业洽谈气氛。”

李志对此侵权行为索赔300万,“100万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100万是年初毛不易老师的演出侵权费,100万给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并会诉讼到底,不接受其他建议。

李志发长文如下:

6月30日播放的《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经授权翻唱我的歌曲,7月1日一个叫“文静”的人发来邮件,表达了两点意思:1刚刚找到我的联系方式,没法提前得到授权;2希望得到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授权。

这么些年的摸爬滚打,我团队自立了一套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法,通常是先通知对方停止侵权,迫不得已再起诉,之所以没有选择违法必究,是因为我的人力和财力支撑不了庞大的侵权案件,当然也有“安全”方面的考虑。万幸,多数侵权方接选择息事宁人,极少数需要法律解决的案件目前无一败诉(除了大家知道的对酷狗、酷我两家龌龊公司的胜诉之外,上半年还胜诉了XX卫视,更多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刚刚工作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起今天要处理的乱七八糟的事,想起这些年经历的乱七八糟的事,欣慰与伤感交织,突然想起这件事,突然怒不可遏。于是未经和经纪人及律师的商量,擅自写了这片微博。

1,年初《明日之子》全国巡演,毛不易老师未经授权翻唱我的歌曲,在我方抗议之后深情款款的道了歉。这才几天,居然就没有联系方式了?况且节目中的翻唱人还是毛不易老师所推荐。

2,著名音乐人树子表示他的歌曲也被《明日之子》侵权,微博上未经证实的类似侵权还有若干。

3,文静老师的邮件除了客套的抱歉之外,全是牛逼哄哄的商业洽谈气氛。

有一次在杭州和某业内朋友聊天,他说“最烦你们这种只会要1块钱精神损失费的死文艺青年”。虽然当时面子上挂不住,但是想了一段时间,我觉得他说的很对:我害怕被舆论说是为了钱去维权,从而忘了维权本身是对的,忘了维权的初衷是为了减少侵权。就是因为我总是只要1块钱,所以不良企业在侵权方面几乎没有成本。对于多数商人来说,只有实实在在的罚钱,甚至罚到企业破产,才会让它对法律敬重。所以在这之后,我起诉包括酷狗、酷我、XX卫视……在内的诸多企业时,都提出了中国法律规定的最高赔偿金额。

对于《明日之子》,我有三点想法:

1,赔偿300万。100万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100万是年初毛不易老师的演出侵权费,100万给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

2,法庭见。

3,不接受其他建议。

李志,1978年11月13日生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中国内地民谣男歌手、独立音乐人,东南大学工科肄业。2004年12月,推出首张个人音乐专辑《被禁忌的游戏》   。2005年12月,推出第二张个人音乐专辑《梵高先生》 。2006年11月,推出第三张个人音乐专辑《这个世界会好吗》   。2007年,举行“将进酒”全国巡回演唱会  。2009年9月,推出第四张个人音乐专辑《我爱南京》   。2010年9月,推出第五张个人音乐专辑《你好,郑州》。

2011年9月,推出第六张个人音乐专辑《F》  。2014年11月13日,推出第七张个人音乐专辑《1701》   。2015年1月19日,凭借专辑《1701》入围“第四届阿比鹿音乐奖”年度民谣专辑  ;同年,举行“看见”全国巡回演唱会 。2016年3月14日,推出个人跨年Live数字专辑《动静》  ;同年10月18日,推出第八张个人音乐专辑《8》 ;同年11月20日,推出第九张个人音乐专辑《在每一条伤心的应天大街上》

因为歌曲版权被告的明星有哪些

No1旭日阳刚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旭日阳刚,这个组合可是当年很火的,甚至是去过春晚,他们翻唱的乃是汪峰的歌曲,只是两位草根最后被汪峰给告上法庭,说他们侵权,最终汪峰胜利,旭日阳刚两个人还赔偿了不少钱,实在是让人喟叹,两个草根结局是很惨。

No2李代沫

李代沫这个人大家肯定也不陌生了,光头,唱歌很给力,声音很有特点,也很有磁性,当年他唱的《我的歌声里》可是让很多人记住了他李代沫,只不过好景不长,曲婉婷的公司给了李代沫一封律师函,他们要求李代沫能够停止翻唱。

No3王菲

王菲还是天后级别的存在,不过当年王菲唱《传奇》的时候,也是被人给告了,事情是这样的,这首歌被王菲唱过之后,非常火热, 一度是引起很多人翻唱,毛宁就翻唱过,可是最终是被一家公司说他们侵权,并要求他们赔偿三百万元,可谓是引起轩然大波。

No4朱丹

朱丹是一个著名主持人,她的节目是很受人欢迎,不仅如此,她还在影视方面有建树,饰演的一些角色也非常不错,不过之前她翻唱的《大龄文艺女青年之歌》却是遭到别人直接要求道歉,并且赔偿,说她侵权。

No5羽泉

羽泉我都知道了,熟悉的很,之前白百何事件也是把成员之一给送上了热搜榜,不过他们也是被告侵权的,事情是这样的,他们翻唱了《烛光里的妈妈》,结果是被原创者发去律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