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告王宝强侵权 律师:只要有证据,不算侵权
王宝强昨日早上10时左右在北京朝阳法院起诉离婚。今日一早,马蓉委托律师同样在北京朝阳法院起诉王宝强侵犯其名誉权。王宝强的离婚声明到底有没有对马蓉名誉权构成侵权行为呢?来听听律师怎么说吧。
王宝强离婚声明
马蓉起诉王宝强立案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认为,只要王宝强拿得出出轨的证据就不造成名誉侵害。离婚、侵权这两起案子互不干扰。
刘凝介绍,王宝强在凌晨发布的离婚声明中描述了几个事实,包括马蓉和经纪人出轨的情况,是否侵权则要看描述的这个事实是否存在真实性的问题。根据民事法律的谁主张谁举证,既然王宝强说妻子有外遇,那么这起名誉侵权官司中,就需要王宝强拿出妻子有外遇的证据。
王宝强起诉离婚
即使马蓉有外遇,王宝强是否也构成侵权?刘凝介绍,这涉及隐私权,如果是外人爆料马荣出轨则涉及侵犯隐私权,但是王宝强作为马蓉的丈夫,本身出轨涉及他的利益,因此他爆料并不侵犯隐私权。
王宝强
这边离婚那边侵权,两个案子是否有牵绊?刘凝介绍,这个案子并不复杂,人与人之间有不同的法律关系,是不是同一个当事人不重要,争议的是是否为一个案由。王宝强起诉的是离婚案由,其妻子起诉侵权是另一个案由。首先不可能合并审理,其次,的确在法律实践中,有一个案子的审理以另一个案子审理结果为前提的情况,但是这两起案子不存在这个问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会正常按照法院排期走”。
据网友观察,马蓉出轨经纪人宋喆是王宝强早就知晓的事情。同时也有人爆料宋喆妻子掌握宋喆100多条的开房记录。那么王宝强公开声明到底够不够成侵犯就看宝宝有没有证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