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毒枭糯康执行死刑 震惊国际的湄公河惨案惊悚细节再现
随着《湄公河行动》热映,这件曾经震惊国际的湄公河惨案,再次出现人们的视线,那么湄公河惨案具体惊悚细节如何呢?最后大毒枭糯康执行死刑。
大毒枭糯康人
大毒枭糯康人物经历
糯康(Naw Kham,1969年11月8日—2013年3月1日 ),又名宰糯康、岩糯康,掸族,原籍缅甸腊戌,外号“教父”,是特大武装贩毒集团“糯康集团”首犯。,掸邦华人称之为瑙坎,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集团贩毒首犯,曾在缅甸MTA部队服役,会说缅语和泰语。糯康为缅甸掸邦人,原属缅甸大毒枭坤沙集团成员,直到2009年他仍然有一个被缅甸政府承认的“合法身份”--大其力北部小镇红列镇民兵团领导人。
1996年坤沙投降缅甸政府军,糯康也随之“投诚”,通过贿赂缅甸政府军高层、勾结拉祜族民兵团,其手下的贩毒团伙被称为“糯康集团”。活跃于缅甸、老挝、泰国边境交界之处。随后收编了坤沙的旧部,逐渐成为金三角地区最大的毒枭。制贩冰毒、海洛因,而且占据了湄公河地区,对过往船只的船员行绑架、谋杀、敲诈,因此受到中国、缅甸、老挝、泰国四国的通缉。 总之,“糯康集团”长期从制贩毒品、绑架杀人等犯罪活动。
大毒枭糯康罪行概览
糯康为缅甸掸邦人,原属缅甸大毒枭坤沙集团成员,直到2009年他仍然有一个被缅甸政府承认的“合法身份”--大其力北部小镇红列镇民兵团领导人。
1995年坤沙投降缅甸政府军,在泰、老、缅三国交界的“金三角”地带长期从事武装贩毒、水贼打劫、绑架撕票等活动。其手下的贩毒团伙被称为“糯康集团”。
糯康贩毒团伙约有400名武装成员。缅、老、泰、中政府都曾经对糯康发出过通缉令。2006年1月,当时缅甸军政府受到中泰两国压力,对糯康集团施行大扫荡,糯康成功逃脱。之后他将手下的活动范围迁往更接近湄公河的区域。2007年开始,糯康武装团伙在贩卖毒品的同时,开始向湄公河上的过往船只收取买路钱。
2011年10月5日,“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货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劫持和袭击13名中国船员不幸遇害。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尽快查明案情,缉拿凶手,保护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国外交部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敦促泰方尽快查明情况。
湄公河行动
2011年10月13日,外交部召见泰国老挝及缅甸驻华使节提出紧急交涉。遇难船员家属抵达泰国认领亲人遗体。
2011年10月14日,遇难船员遗体告别仪式举行。我公安领航船带领滞留泰国的28艘中国货船启程回国。
2011年10月23日,滞留泰国的全部中方船只平安返回国内。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云南西双版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处理“10.5”我国货船遇袭事件有关事宜,并专程乘船实地考察澜沧江——湄公河流域航道情况。中国公安代表团抵达泰国展开调查。
2011年10月26日,中国公安代表团调查案发现场。
2011年10月28日,中国船员遇袭案件基本告破已锁定9名嫌疑人。
2011年10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泰国总理英拉通电话。温家宝要求泰方加紧审理此案,依法严惩凶手,希望中泰老缅四国协商建立联合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共同维护湄公河航运秩序。
2011年10月31日,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泰国副总理哥威,老挝副总理兼国防部长隆再,缅甸内政部部长各个分别率团出席。
2012年4月26号,糯康和另外7名嫌疑犯在老挝方面实施的一起突击行动中被逮捕。
2012年5月10日上午,这位被抓获的“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贩毒集团首犯糯康由老挝依法移交中方。
湄公河惨案
抓捕大毒枭糯康过程
风云一时的中缅泰湄公河交汇金三角黑老大糯康,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晚上在老挝博乔省情妇家黯然被擒。据该地区消息来源已经确认执行任务的特种突击队由中国和老挝官方组成,中国方面从2011年10月5日湄公河金三角13名水手被杀惨案发生后一直追踪糯康,此一突袭行动终结糯康在金三角湄公河沿岸地区称王雄霸的七年历史,由于老挝当地土著民众拥护糯康,当地村民曾抗议当局抓错对象,政府官员告诉村民:不可能释放此人,需要拘禁接受正式审讯。
大毒枭糯康过程回放
2011年10月5日上午,“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搭载13名中国船员的商
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劫持枪击事件,致使13名船员全部遇难。事后,从两艘商船上找到95万粒脱氧麻黄碱(又被称为“冰毒”)。
惨案发生后,专案组派出了200多人,共6个工作组,分赴老挝、缅甸和泰国,有的是从事秘密侦查,有的是与当地警方合作。在中国与缅、老、泰等国的合作下,糯康集团的二号人物桑康、三号人物依莱先后被抓获。从此前的审讯中得知,“10·5”惨案正是糯康在背后秘密策划组织的。专案组随即盯上了糯康。
大毒枭糯康执行死刑
多次逃脱
抓糯康一次次失败
由于此案发生在境外,又是金三角这个特殊地区,一切调查工作全在境外进行,跟在国内完全不是一回事,专案组的人都觉得,很多事情想做,但有时有一种无力之感,无从下手。
据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介绍,曾经有几次极好的机会,专案组知道了糯康的位置,但等到抓捕时,却因为有人事先通风报信,使其逃脱。究其原因,专案组认为,是糯康的根基太深。
糯康为了在当地生存发展,获得当地居民的支持,经常拿钱出来贿赂当地的基层军人、警察和“村干部”,与当地的老百姓称兄道弟。糯康集团施以小恩小惠,看哪里桥塌了、路坏了,就拿钱来修。一来二去,就得到了当地人的信任。一旦有要抓糯康的消息,都会有人给他通风报信。
眼看一次次失败,专案组举步维艰。“走一步都很困难,表面上看不到一点希望和亮光,就像落海的人看不到岸一样”,刘跃进说,在春节后的3、4月份近两个月的时间内,是最困难的时期,“有时候会问,还有希望吗?”
但一想到遇害的船员和政府的重托,刘跃进和专案组就咬牙坚持,并总结经验教训,试图寻找一些破案的新方法,“关键是克服自己的心理问题”。
大毒枭糯康
挤压清剿
出走缅甸落网老挝
针对屡屡有人走漏消息,专案组决定,能让一个人知道的事,绝不让第二个人知道,能让两个人知道的事,绝不让第三个人知道。
专案组不再将目光放在一次次抓捕上,而是决定挤压糯康在本地的生存空间。糯康主要在湄公河的缅甸和老挝地界活动。由于中国与老挝警方的合作多,打击力度大,“10·5”案件后,糯康基本上龟缩在缅甸的大本营。为了将其赶出来,中国督促缅甸方面,对糯康所在的地方展开一次次清剿,目的不再只是一次把糯康抓获,而是要将其赶出大本营。
果然,虽然糯康未被抓获,但面对一次次清剿,糯康的手下也被抓了不少,他藏身的空间越来越小。
2012年4月25日,糯康和两名手下乘船从缅甸方面赶往老挝,试图与老挝方面的人联系商谈如何躲避抓捕。得到消息的中老警方在老挝设下天罗地网,糯康刚在老挝博乔省的码头下船,就被警察发现。3人看到警察,拼命逃跑,警察鸣枪示警,最终将3人抓获。在3人身上,警察搜出长枪、短枪等几把武器以及子弹。
湄公河惨案
移交中国
2012年5月10日 “金三角”大毒枭糯康被移交中方,中老双方签署“金三角”大毒枭糯康移交备忘录。
禁毒局局长刘跃进表示,中国要人的理由最为充分。首先,13名被杀害船员都是中国人,劫持的是中国船只,杀人这一行为也发生在中国的船只上,中国的船舶上就是中国的领土。他同时表示,糯康是中国和老挝合作抓获的。
2012年5月10日上午,在移交仪式上,老挝公安部党委常委、警察总局局长西沙瓦也说了四条将糯康交给中国进行审理的理由:
一是中国公安部和老挝合作,对糯康进行了五个多月的抓捕行动;
二是糯康是在缅甸—老挝湄公河区域进行大宗毒品生产犯罪活动的主要头目;
三是中国警方有证据表明糯康参与了2011年10月5日袭击抢劫中国货船,杀害13名中国船员案件;
四是中方已经向老挝官方提出正式申请,要求将糯康及其同伙送往中国审讯。
2012年5月10日下午16时50分,糯康被押送抵京,在机场,中国公安机关用中缅两种语言向其宣读了对其的逮捕令,随后糯康在逮捕证上签字画押,签上自己的名字、日期并按上手印,随后,糯康被押往首都机场临时看守所。稍作停留后,于10日晚押解至云南“10·5”专案组的工作基地。
湄公河行动
中方表态
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我受中国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的委托,参加今天在万象机场举行的中国公安部和老挝公安部移交糯康的仪式。感谢老挝的同志们、朋友们,在打击糯康团伙、侦破“10·5”案件过程当中,跟中国密切地合作,大力的支持。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商贸船只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的水域遭到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杀。经中老缅泰四国警方的联合工作,现有证据证明长期盘踞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区的武装贩毒集团的首犯糯康及其骨干成员与泰国个别的不法军人勾结策划、分工实施了“10·5”案件,糯康武装犯罪集团原系泰缅边境民族地区武装组织。
“10·5”案件的侦破,糯康的落网,特别是糯康由老挝警方移交给中国警方,可以说开创了中老缅泰四国警方合作的先例,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开展国际合作的典范。这将会震慑在湄公河流域继续从事犯罪活动的犯罪团伙,任何在湄公河流域从事例如绑架、抢劫、杀人这些犯罪活动,都会遭到四国警方联手打击。
公审过程
2012年9月20日上午9点30分,湄公河“10·5”惨案就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大毒枭糯康执行死刑
当庭翻供
2012年9月20日上午庭审的问答时间持续了3个多小时,最先接受讯问的是糯康,而在回答公诉人的讯问时,糯康却突然对策划、参与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等罪行矢口否认。
公诉人:2011年的10月5日,你有没有参与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并在中国船上放置毒品的犯罪事实?
糯康翻译:他说他没有跟他们去,他们自己做主去的。
公诉人:你有没有指挥、策划、参与,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糯康翻译:没有。
担任此次庭审公诉人的昆明市检察院公诉四处主诉检察官李凌说,对于糯康的当庭狡辩和回避问题的情况,他们在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就已经预料到了。
公诉人李凌:因为案件审查有一个必经环节是要我提讯犯罪嫌疑人,我就发现,在这个过程中,一开始接触他,他还有一些避重就轻的回答。后期的几次提讯当中,可能他考虑自己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比较重,所以他的思想就发生了变化了,他就不愿意再陈述他参与犯罪、指挥犯罪的相关情节了,在这个阶段我就预料到了。
大毒枭糯康受审
糯康在庭上采取了简单回答或不正面回答的方式来回避问题,而公诉人却并没有继续追问。公诉人李凌说,对于糯康在庭上出现的这种情况,他们会采取两种方式来应对。
公诉人李凌:一种应对方式就是说,我之后要出示大量的证据;还有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要对被告人再次质询,比如说逼问他:你说你不是集团的老大,那么为什么其他人都指正你呢?实际上今天的案子中,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了,因为你本案当中6名被告人,其他5名被告人都非常明确的回答了我的问题。
在随后的法庭询问中,桑康、依莱等其他5名被告人均指证糯康策划实施了湄公河“10·5”案件,是所在犯罪集团的首领。在对集团的二号人物桑康的询问中,桑康直接指认是糯康指使他们实施的“10·5”惨案。
公诉人:在组织里面是谁决定要作案的?
桑康翻译:糯康,是糯康。
公诉人李凌说,糯康的当庭狡辩,将会影响对他的判决。
公诉人李凌:实际上我国家的刑法有了非常明确的规范,对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人,这样的他们的态度我是肯定的,在量刑环节我也要予以酌情从轻处理。如果是你本身参与了罪行,非常庄严的法庭审理过程当中,还否认自己的罪行,这种翻供行为,实际上在量刑过程当中也是要考虑的。
糯康受审
当庭悔罪
2012年9月21日上午9点,庭审第二天,一上午的举证质证,糯康及其它五名被告人认真的听了整个过程。当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完第一组证据完毕之后,审判长问对上述证据有何异议时,糯康当场悔罪,表示自己做错了,请求中国政府从宽处理。
一审宣判
2012年11月6日下午两点,事件造成13名中国船员被害的湄公河“10·5”惨案的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