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徐立峰婚姻状况 日照开发区法院“离婚证明书”证明婚姻状况不再繁琐

201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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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在日后办理再婚.房屋买卖.房产变更.子女出国.户籍更改等事项时,为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还须向有关部门出具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由于这些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各项情况记载非常详细,对外出具会造成个人财产.子女状况以及离婚原因等信息泄露,不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同时,有关部门对当事人出具的法律文书是否生效也心存疑问,经常需要法院再次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或者协助执行通知书,造成了法院工作的重复性.如今,这个令人两难的尴尬问题在山东省日照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迎刃而解.该院从保护当事人

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在日后办理再婚、房屋买卖、房产变更、子女出国、户籍更改等事项时,为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还须向有关部门出具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由于这些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各项情况记载非常详细,对外出具会造成个人财产、子女状况以及离婚原因等信息泄露,不利于保护个人隐私。

同时,有关部门对当事人出具的法律文书是否生效也心存疑问,经常需要法院再次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或者协助执行通知书,造成了法院工作的重复性。

如今,这个令人两难的尴尬问题在山东省日照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迎刃而解。该院从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减少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入手,提出了向离婚当事人免费发放“离婚证明书”这一创新举措,在便民利民的同时,有效避免和解决了这些问题。

该院设计印制的“离婚证明书”为红底银字,内容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国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以及需证明的事项,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离婚当事人在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时,可以单独使用,而不需要再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据该院民一庭法官介绍,凡在该院诉讼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在一审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均可申请领取离婚证明书,对符合发放条件的,法院将予以免费发放。据了解,由法院发放“离婚证明书”,在日照市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