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树贤全国民政工作 省民政厅召开厅党组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
4月28日,湖南省民政厅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向厅领导班子和厅机关各处室局传达学习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贯彻落实意见。
会上,厅党组书记、厅长唐白玉对民政部黄树贤部长提出的四个方面要求的落实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要加强学法。重点学好民政领域法律法规,不仅要掌握好过去颁布的法律法规,又要掌握好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保证各项民政法律法规的落实落地。
厅长办公会议和厅党组会议要经常集体学习、集体解读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二是要加强立法。有法,各项民政工作才有依据,才有手段,才有保障。现有民政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要积极负责地抓好地方立法工作。
对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要按要求及时制定实施细则,予以本地化。要根据湖南实际,制定具有创制性的地方立法。同时要指导市州搞好立法工作。三是加强执法。下大力气规范和推动全省民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监管到位,切实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市州、县市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适时召开全省民政法治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全省民政法治建设。
会议原则通过了贯彻落实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在立法和执法方面“两加强,十推动”的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强立法创制。一是加强立法项目储备,推动立法扩面;二是指导市州民政部门加快立法,推动立法下延;三是着力提升立法和规范性文件质量,推动立法提质;四是以政策研究引领立法创制,推动立法强基;五是做好立法的释义培训宣传工作,推动立法扩大影响。
进一步加强规范执法。一是规范民政业务程序和文书,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民政业务标准制订,推动执法标准化建设;三是建设全省民政执法信息系统,推动执法信息化建设;四是组建民政综合执法机构,推进执法专业化建设;五是加强民政执法检查考核,推动执法监督常态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