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强滚出昌乐 昌乐县委书记张新强对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作出批示

201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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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通讯员刘明玉 张森林)近日,昌乐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新强对昌乐县检察院呈报的<昌乐县检察院2013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对昌乐县检察院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给予肯定.张新强指出:2013年以来,昌乐县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工作重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既保护了干部,又促进了发展,为"三个昌乐"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望继续发扬成绩.创新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使各项工作

(通讯员刘明玉 张森林)近日,昌乐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新强对昌乐县检察院呈报的《昌乐县检察院2013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对昌乐县检察院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工作给予肯定。

张新强指出:2013年以来,昌乐县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工作重点,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既保护了干部,又促进了发展,为"三个昌乐"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望继续发扬成绩、创新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使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2013年以来,昌乐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系列反腐倡廉决策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总方针,认真开展"一案一教育、一案一调查、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工作。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深入发案单位调查分析,发挥案件的警示、警醒作用,促进规范管理的作用,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和预防工作协调进行,以五个乡镇检察室为依托,进一步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逐步形成了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