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公布限薪令细节 严控片酬星2代上节目

2019-04-10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去年下令限制明星天价片酬,每期节目艺人总酬劳不过人民币80万元,常驻嘉宾一季节目下来酬劳不能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官方今(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去年下令限制明星天价片酬,每期节目艺人总酬劳不过人民币80万元,常驻嘉宾一季节目下来酬劳不能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官方今(9)日再发布公告称,将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严控片酬、影视明星子女参与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及坚决打击收视率造假行为。

综合陆媒报导,对于综艺节目上艺人片酬的限制,早在两个月前就已经通过官方下令,各家电视台和制作单位都已收到通知。据悉,歌手王菲传出以将近人民币1亿的酬劳接下节目处女秀,大陆广电总局注意到此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大电视台给予每位艺人的节目酬劳不能超过人民币80万元。

大陆国家广电总局9日发布限薪令通知称,一些文艺节目出现影视明星过多、追星炒星、泛娱乐化、高价片酬、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问题,不仅推高制作成本、破坏行业秩序生态,而且误导青少年盲目追星,滋长拜金主义、一夜成名等错误价值观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纠正。

通知指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要坚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坚守底线红线;坚决摒弃以明星为卖点、靠明星博眼球的错误做法,严格控制偶像养成类节目,严格控制影视明星子女参与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减少影视明星参与的娱乐游戏、真人秀、歌唱类选拔等节目播出量。

通知要求,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时30分至22时30分播出的综艺节目,每个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路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超过总片酬的70%。

对于收视率造假问题,通知提到,这次的限薪令将加强收视率(点击率)调查数据使用管理,坚决打击造假行为,建立健全广电、公安等部门联合协调打击收视率(点击率)造假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惩戒。

据悉,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将制定发布电视剧网路剧(含网路电影)片酬执行标准,明确演员最高片酬限额,并作为行业自律规定发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