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平电动车 电动车“野马”应早收缰
本报7月20日讯(记者张文祥)本报独家报道《超速电动车威胁交通安全》暴露了街头电动车“名为非机动、实则轻摩化”的现状后,引起业界很多人士热切关注。今天,多位专家来到本报,为电动车管理支招。
非机动的“机动危险”
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归类于非机动车,同时规定,电动车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目前我市街头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由于销售者在调速器上“做手脚”,使得实际车速会大大超过“速度表”上的最高速度,达到每小时30公里甚至40公里。
今天上午,济南一电动车厂家负责人韩鲁平说,电动车跑到时速40公里,已是不折不扣的“轻摩化”了。但电动车的很多零部件还是按照自行车的标准生产的,由于电动自行车一般采用线刹车制动,一旦时速超过15公里,就可能危及骑车人自身的安全。
标准滞后于市场
电动自行车在短短四五年时间迅速普及,其生产一直在沿用GB17761-1999标准,即电动车行业技术通用条件。业界人士告诉记者,在这个标准里,多数参照的是国际标准。然而在国际上,电动自行车主要用于健身、休闲,而不是作为代步工具。如按标准,电动车只有借助人力才能释放电能,也就是“人不蹬,车不走”。
“我们的第一代电动车就是严格按国际标准生产的,结果消费者根本不接受。被逼无奈,我们也只好和其他厂家一样,生产和标准不一致的产品了。”韩鲁平告诉记者,作为代步工具,消费者普遍欢迎比自行车快、省力的交通工具,甚至是“轻摩化”的电动车。
从目前电动车生产、销售与标准的现实情况分析,其生产标准已滞后于市场。到底是严守标准,还是跟着市场需求走呢?多位业内人士一致认为,要适应消费者需求,同时改变电动车管理失控的状况,首先要制定安全、质优的标准,让其标准跟上市场脚步。
电动车上牌可行吗
国内城市对电动车的管理存在很大差异,有的放任自流,也有一些城市摸索出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如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采取单独给电动车上牌照的办法,避免了电动车管理出现真空,也有效减少了电动车盗窃丢失现象。重庆市早在几年前就已制定了对助力车规范管理的相应文件,对正规厂家的助力车检验合格后发放牌照,建立档案登记造册再入户进行管理。对电动车,济南该怎么管,应该引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