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案例分析 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分析
2013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中毒身亡,而涉嫌投毒的犯罪嫌疑人恰恰是被害人舍友林森浩。名校、投毒,这两个元素组合起来的案件新闻迅速引发全社会关注。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林森浩批准逮捕。
11月2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林森浩称自己看不惯黄洋,决定投毒出于愚人节整人想法。2014年2月18日上午10点半,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5日上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二、 关键点分析
林某用他以前写过论文研究过的毒药来下毒存在疑点,而且作为亲密无间的室友,他要是真想害黄某他有很多机会,他竟然选择了往饮水机里投毒,这样怎么看他都会成为嫌疑最大的人。而且退一万步讲,就算他选了这种笨透了的谋杀方式,他都不知道在黄某已经毒发后好好清洗一下饮水机么,还让警方事后查出了毒药的成分。
还有那个短信,不是说专家们都束手无策不知道是什么中毒,没有那个短信就没人知道黄是什么中毒,甚至根本不会有人觉得是有人投毒,应该只是深谙这种毒的特性,怀疑室友是中了这种毒,想要救室友一命,又怕惹祸上身才匿名发了这个短信。
又或者根本那个短信就不是他发的。 黄某不是喝完水后还怕室友喝了“过期的水”生病清洗了水桶,只有三个人住的寝室,而除了黄、林的第三个人又是不怎么住寝室的,那黄某担心“喝过期水生病”的不正是林某么,试问如果黄、林之间只是“表面上没有矛盾”,黄某用不用做到这个份上。
三、 结论
14年2月18日上午10点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复旦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月25日上午,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
四、 反思
成长过程中,很多孩子被灌输的是“不输于人”的竞争意识,缺乏的是团结友爱、共同进步的提醒和教诲。竞争无处不在,不管是校园还是社会,但竞争不能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而恰恰是在竞争的问题上,社会上的一些人一些事并没有起到正面的积极影响,同事之间、同业之间相互诋毁、突破底线甚至伤人性命的恶性竞争并不鲜见。
实事求是地说,负面情绪的调整、竞争压力的排解、评价标准的转变、功利色彩的淡化,这些都不仅仅是学校的问题、学生的问题,校园里的种种现象其实是社会问题的缩影。
也正因此,一桩校园投毒案留给我们太多的沉重。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用学习的好坏、升学率的高低去评价一个学生、一所学鞋仿佛只要成绩好,其他都可忽略不计。诸多学校、老师一直以来致力于培养的往往是高精尖的人才,这可能没什么大错。
但与此同时,不该忽视的是对一个普通人的培养、一种底线教育——你可以不成为英雄、不成为榜样,但你应该成为一个遵纪守法、有基本道德观念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