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舜英语录 许舜英的断语离章

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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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注重穿着,进而发展出对时尚的敏锐嗅觉,进而建构出一种独特的个人穿着美学,这是"身体意识"的一种,这个身体是文化结构下的身体. 这个年代的焦点与其说是信息,不如说是"嗅觉"--对信息的嗅觉,对信息的市场性嗅觉,对信息如何挪用变形的嗅觉,对发现别人尚未发现的信息的嗅觉.星期一是受到诅咒的布娃娃,星期二是入世而且充满了歉意的,星期三就是有点可爱而且不笨,星期四的问题在于没有什么人想去讨论星期四,就是一段黑白格子图案的沉默,星期五是过度被滥用的绯闻.星期天是一种暂时的放逐,

注重穿着,进而发展出对时尚的敏锐嗅觉,进而建构出一种独特的个人穿着美学,这是“身体意识”的一种,这个身体是文化结构下的身体。 这个年代的焦点与其说是信息,不如说是“嗅觉”——对信息的嗅觉,对信息的市场性嗅觉,对信息如何挪用变形的嗅觉,对发现别人尚未发现的信息的嗅觉。

星期一是受到诅咒的布娃娃,星期二是入世而且充满了歉意的,星期三就是有点可爱而且不笨,星期四的问题在于没有什么人想去讨论星期四,就是一段黑白格子图案的沉默,星期五是过度被滥用的绯闻。

星期天是一种暂时的放逐,是囚犯们被允许在有围墙的空地上自由活动的日子。 衣服是一种欲盖弥彰。 时装业需要大量谈恋爱的人。 有一点露又不会太露,端庄优雅又不经意地穿帮一下,有点经验又不至于老练。

对服装时尚太过敏锐的后果,除了更强化的自我迷恋或自我不满之外,将导致一种精神上的性无能状态。下一件衣服一定会更好,而且不止一件,下一个可不一定。 一件衣服发明一种身体,衣服切割身体就像剪接切割时间。

摄氏九度的早晨,需要非常刺激的理由,才能在八点三十分毫无眷念地起床。 杂志上仍然继续着他们那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城市浪漫幻想的粉饰太平游戏,他们热爱的“个性商店”旁边是一堆堆垃圾。

东区的女人走过垃圾时有一种出污泥而不染的自信。 东区女人的生活智慧呈现在:当她开始跟咖啡厅的主人有一种陌生的熟悉感时,她知道这是换一家咖啡厅的时候了。 其实每一个人操纵外在环境的模式不太一样,比如说有些人不自觉地取悦,而我的习惯是采取掌控优势的方式,比如说专业上的优势、性格上的优势、魅力上的优势,我根本就不会让自己必须去取悦别人的情境出现。

性与婚姻一样,它经常不免是一种利益的结盟或交换。

性感对人类而言,不会只是孔洞或肥肉,纯粹性器官的快感不等于性感。 对某些人而言,凡是作家就是性感的,无论他是秃顶或有怪癖;某些人觉得电视新闻女主播才性感;而另一些人或许觉得xx党主席最性感或最倒胃口。

因此,性有时是非肉体的交媾。你睡的只是一个名字、一个阶段、一种理论、一种文化、或一种权利象征。 一个符号化、影像化的身体,只有在摸得到的时候,才是真正的身体,而不再是公共财产。因此,重要的是形式上的私人“占有”。

而即使只是口头上的夸耀,都能使这种与名气的交媾成为最佳壮阳剂。 当压抑被称之为病态的时候,它反而是最华丽的勾引。 男人的美德跟沉默有关、跟安静有关、跟想象力有关、跟冷淡有关、跟挑食有关、跟不合群有关、跟穿天然材质的袜子而不穿丝袜有关、跟尊重女性有关、跟整洁有关、跟喝茶的样子有关,跟吃相睡相坐相站相有关、跟用字遣词有关、跟在飞机场不吵不闹有关、跟不穿拖鞋去吃饭有关、跟懂得吃葱姜拌面有关。

跟扭曲的本土化江湖味绝对无关。 无论如何,我必须预防一种误解,以为我不喜欢外遇,或以为我不喜欢男人。其实,外遇或男人我们都喜欢;但,我不喜欢的是女人特有的幽怨,我不喜欢的是一种黑暗的感觉,如果必须有人受伤,那这个人必然不应该是“我”。

我喜欢男人,但相较之下,我更喜欢多制造几个心碎的男人、哀怨的男人、想不开的男人、排队等候的男人。 有权利选择的人才有权利残酷。我是个悲观的人。 一个年代一定要具有某种“精神”就像唇膏一定要有某种颜色吗?是时代抄袭了我们的理论或是理论安抚了我们的时代?如果时代没有形式,我们如何去反抗形式?如果我们不试着去找出它的十大症候、二十种注解、三十种因果律的脉络、四十种畅销口味……我们该如何进入二十一世纪? 在一个没有文化遗产及美学根基的新兴社会,其生活方式的最终美学生产似乎只剩下商业机制运作下的各种商品美学。

贵族精神或士绅文化本来就离我们很远,而唯一营造出某种精致文化假象的其实就是一群消费新贵。

。八零年代新兴的一种理论是品牌神话学,法国时装,意大利沙发,日本电器,英国瓷器……以一种甜蜜生活的进口方式宣告了社会集体的美学进化,日本动画是高科技的,法国理论是诗意的,好莱坞的电影是聪明的……所有的精品都依赖进口…… 这个世界上的沟通媒介愈多,它就愈是一个彼此隔绝、自我封闭的世界。

媒体,一种现代巫术。不,不应该是巫术,而是一种现代的法西斯极权主义。 某种主流社会的整体一致性论述愈来愈是一个普遍的事实。

差别在于:有些人是宠儿,有些人是低能儿,而宠儿的“集体性向”就成为低能儿必须进行情绪或人际关系再教育的示范标准。 反正媒体社会里的个人经验经常只是类似流行性感冒发作,所有的教条或承诺,只是一些翻新修辞手法的重复内容,再也没有失传这个概念,所有的诞生都是再死一次的概念。

有媒体就会有许多流行发生,或许明天的孤独是合乎时尚的。 旅行是短暂的,生活是持续的。

旅行打断了日常生活所决定的时间、空间,或者说不是打断,而是它是另一个独立的存在。它是另一章。 与其说我在购物,不如说我不断试图在抵抗:该用什么方式开始我们的每一天呢?该买些什么才足以建构一个全新的现实呢?该买些什么才足以唤醒某个冬日午后清冽的空气?购物,无非是一种对现实的虚构。

异国,有时还比我们这个城市更接近一种概念上的乡愁,乡愁是一种光线,是似有若无的气味,是幽静巷弄间的转折,是阶梯,是季节变换,是一种湿度,是天空。

你已经不再相信你可以任意地出走而不驻足停留在某一个地方,而一旦你停留得够久,你就开始需要某一种人格、某一种眼神、某一种情绪;旅行结束就像电影散场,你有一种被唤醒的什么,你带着被女主角入侵的灵魂,暂时性的自我膨胀或自我放逐,你带着新的怒火或新的冷漠对抗旧的现实,直到下一次旅行。

真正的流行,是在群众盲目的追寻中,保持冷静的自我风格, 并呼吸世界的风潮,与自我的美学经验深刻对谈。 真正的流行,是重新诠释大众的流行,是把街道变成你的伸展台, 使你的身影与品味,一再被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