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男子代购奢侈品逃税74万 从代购手里买东西算偷税吗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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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携带名表.名包等大量价格不菲的奢侈品入境,须向海关申报并按规定缴纳关税,这想必无人不知.然而男子应某采取手戴怀揣.表盒分离的手段,企图逃税,

携带名表、名包等大量价格不菲的奢侈品入境,须向海关申报并按规定缴纳关税,这想必无人不知。然而男子应某采取手戴怀揣、表盒分离的手段,企图逃税,结果被海关关员当场发现。事后经计核,应某所偷逃的关税高达74万余元。昨天,因走私普通货物罪,应某在北京市四中院受审。

偷逃关税被诉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应某乘坐航班从葡萄牙里斯本出发,于6月18日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货物、物品。首都机场海关关员对其检查时,查获了其行李箱内及随身携带的手表、项链、化妆品、包等货物。经海关计核,偷逃应缴税额共计人民币74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应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逃避海关监管,携带货物进境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应某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挣代购费4000元

昨天上午,该案在北京市四中院开庭审理。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应某没有提出异议。应某称,事发时他与儿子一起回国探亲。对于其走私的货物,应某说其带了5块理查德米勒、艾美、欧米茄和天梭等品牌的手表。其中仅一块理查德米勒手表的价格就达到了16万欧元,而另一块欧米茄手表也有13万欧元。“一块理查德米勒的手表和一块艾美的手表,我是有偿代购的,总共挣了4000元。”

除了手表,应某还携带了大量名牌化妆品、宝格丽项链、LV包等奢侈品入境。而这三大箱物品,应某自称是帮别人带回国的。携带价值如此巨大的物品入境却未申报,对于自己的行为应某也知道携带超过一定价值的物品入境要申报,但为了逃税才没走申报通道。

表盒分离防被查

事发时,应某下了飞机打算走出机场,在过关时海关人员对其进行了开箱检查,发现箱子里有数个空表盒。原来在过关前,应某将所有手表取出戴在身上和放在兜里。应某称,此举一是防止被偷,二是防止被查。应某称,他并非以代购为生。“我在国内经营两家KTV和一家宾馆,在外国也开了一家KTV。”

根据海关关员的证言显示,关员在开箱对应某进行检查时,看到箱子里的空表盒便怀疑其存在走私行为。因为根据以往经验,将表盒分开是携带物品入境时藏匿行为的典型表现之一,遂对应某进行了询问。

鉴于应某具有自首行为,因此公诉人表示,建议法院判处应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适用缓刑。

对于自己走私货物的行为,应某表示是其法律意识淡薄,对公诉机关提出的定罪量刑建议没有异议。最后陈述时应某表示非常后悔,以后肯定不会犯类似的错误。昨天法庭未当庭宣判本案。

那么,从代购手里买东西算偷税吗?

海购、代购等行为是否构成走私,要看货物过关时的所有人或者收货人是否向海关如实申报货物的种类、价格、用途等信息,并依法缴税或者免税过关。(如果未申报也未标注的话,海关默认你申报的是个人自用的免税物品,如果其实不是,那也算虚假申报。)那么什么情况下「合理范围内自用可以免税」呢?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邮递物品受到价值限制,即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 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问:请问购买他人走私来的物品算什么行为?答:明知走私而在走私人处直接购买,与走私人同罪。

问:在国内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单反相机等,带出国又带回来,怎么算?答:带出国时就应该申报,回国时才不会被税。

并不是任何个人代购都属合法行为,如果超过“合理范围”,将寄到或带到境内的物品进行二次销售,仍涉嫌偷税漏税,甚至构成走私。天津海关通关咨询服务中心有关人员表示:“个人运送物品通关时,如果货物达到一定数量要经海关报关,并缴纳相应税款,否则涉嫌走私。”

根据《海关法》相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下同)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据了解,目前海外代购多以邮寄方式为主。也就是说,所寄物品一旦应缴税费超过50元的,都必须按商品价值全额缴税。

为了逃避纳税,许多个人代购商便将所经营的进口货物拆分成多票,伪报为个人物品。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为了逃避监管,不少商家故意将商品官方价格写低,甚至将商品的标签、发票与货物分开邮寄。“进境包裹多,海关抽查不过来”是逃税代购商存在的普遍心理。

但代购商“化整为零”的方式并不一定能逃避法律责任。比如2012年广为人知的“空姐代购案”,法院认定李某偷逃税款,判了3年有期徒刑。其实,根据《海关法》规定,不管是自带入境或是邮寄,只要没按规定报关纳税就涉嫌走私。但要达到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需要符合主观故意行为与偷逃税款5万元两个标准。

但是如果在正规的跨境电商公司购买商品,价格包含税费,一切发票手续齐全,那么就不存在偷税漏税问题,自然也不会受到处罚。但是从个人代购手中买东西,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所以需要具体分析。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国货的发展,买国产也是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