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大鹏遭敲诈勒索8万余元 被告人犯罪未遂获缓刑两年
1月24日,记者从顺义法院获悉,因发现知名艺人大鹏(董成鹏)房屋存在违建情况而向其索要8万余元,邓某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邓某发现大鹏位于北京顺义的一处房屋存在违法建设情况。于是在2018年4月至6月13日间,邓某多次以在微博发布大鹏违建信息为威胁,向大鹏索要8.3万元。
2018年6月13日,大鹏向邓某先行汇款2万后立即报警。因报警即时,汇款未进入邓某账户便被冻结。随后邓某被警方抓获,2万元自动返回汇款账户中。
庭审中,邓某对指控的事实并无异议。
检方认为,邓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犯罪未遂的处罚情节。建议对他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内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系犯罪未遂,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罚认罪,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1月24日,大鹏工作室发声明回应了大鹏遭敲诈勒索一事,表示日前人民法院已审理完毕并作出判决,案件涉及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大家相信法律的权威以及司法的公正,并感谢了大家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