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岚因质疑眼癌女童诈捐 遭家属起诉被索赔13万
据报道,去年5月,有网友发文称“河南太康三岁女童小凤雅患病去世,家人利用女儿病情‘诈捐’15万元,却用来治疗小儿子”,此事再次引起网友们的强烈关注。作家陈岚在其微博上也数次发表言论,称家属不积极治疗王凤雅,有诈捐嫌疑。后经相关部门调查后确认,家属募捐数额为3.8万余元,小凤雅去世后,其家属已将剩余的款项捐给公益机构,王凤雅家属不存在诈捐行为。此后,作家陈岚在微博上向小凤雅家人及网友道歉,承认自己的表达确有不妥之处。
9月5日下午,记者从王凤雅爷爷王太友处获悉,9月4日,他和王凤雅母亲杨美芹已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作家陈岚名誉侵权,当天法院已立案受理。王太友说,因为孩子的事,现在家里是一团糟。此事的起因与作家陈岚发布的言论有直接的关系,虽然后来陈岚有过道歉,但他们觉得仍然无法接受。王家的代理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晓俊证实,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起诉书中,原告要求陈岚停止侵权,并在河南的《大河报》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被告的实名微博上公开置顶道歉声明,并且置顶不少于两个月时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医疗损失3130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等。对于要求赔偿数额的构成,施律师分析说,因为陈岚的侵权行为让原告家人心理上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导致农田荒废、家里的面包车无法正常营运,这几项构成了原告家庭的直接损失,经测算为8万元。
另外,施律师说,不明真相的网民在陈岚发布的言论诱导下,对王凤雅的家人进行言语攻击,让孩子妈妈患上抑郁症,产生的医疗费用为3130元,诊断证明已提交法院。对此,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回应被起诉一事。陈岚称,并不存在造谣。“之前的长文已将凤雅事前因后果写得非常清楚。如再有儿童被弃疗事件,仍然会依法报警,并尽个人最大努力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