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楼市调控新政 商品房备案后6个月不得涨价
据报道,日前,海南省三亚市发改委、住建局要求,此前已经申报销售价格备案但尚未销售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确定或调整销售价格,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三亚市发展改革委重新申报销售价格备案。房企应严格按照备案价格销售,6个月内不得调高销售价格。
此外,从9月1日起,海南省三亚市将在省内率先实施商品房交易限时网签的新举措。商品房交易限时网签,也就是当月销售当月网签,要求每月1日至25日,开发商应将当月销售的房源向住建局房产信息中心申报网签,25日至31日销售的可在下月申报,严禁滞后网签。据悉,商品房买卖网签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登记的一项流程。
登记后,购房者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只有办理网签后才能进行备案,然后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出台限时网签规定主要是由于过去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后不及时办理网签手续,导致商品房实际交易数据采集滞后,不能及时反映市场真实情况。三亚市住建局还表示,对于开发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签的,将不再受理,以此督促买卖双方尽快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同时提醒购房者,购买住房时要及时网签。如果开发商不配合,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