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收罚单 因疫苗造假事件被罚340多万元
近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一事震惊全国引发的舆论广泛讨论。
据了解,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随后7月16日早间,长生生物发布公告称,长春长生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实施召回。并发表了歉意:“长春长生对此次事件的发生深表歉意。长春长生将密切跟踪事件进展,积极配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开展后续工作,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尽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公告中称,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但该事件仍然对社会产生了较大的恐慌,很多民众纷纷发表舆论谴责。
7月18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收到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的具体内容包括:
1、没收库存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186 支; 2、没收违法所得858840.00元。 3、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047.60元。罚没款总计3442887.60 元。
不过细心的民众可以发现,长生生物近日引发社会争议的主要是其狂犬病疫苗产品,而在本次行政处罚书中并未提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会不会有避重就轻的嫌疑?对此我们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