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泉港碳九泄露事故认定: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泉州市政府新闻办通报
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码头化学品泄漏事件及处置情况
一、事发经过
2018年11月3日16时左右,“天桐1”油轮靠泊泉州市泉港区东港石化公司码头;11月3日19时20分,开始从东港石化码头输油管道进行工业用裂解碳九的装船作业;11月4日凌晨0时51分,输油管出现跳管现象;凌晨1时13分,东港石化码头作业人员发现装船过程中发生工业用裂解碳九化学品泄漏。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停泵关阀措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迅速到码头进行污油回收。凌晨1时23分油品停止泄漏;凌晨2时许,处置单位赶到码头进行污油回收;凌晨4时30分,围油栏内清污作业基本结束。但部分污油向邻近的肖厝海域移动,泉港部分区域空气出现刺鼻性气味。初步认定为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二、处置情况
事件发生后,泉州市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指派分管市领导一线调度指挥,要求泉港区马上成立现场处置、群众工作、海洋影响和评估处置、事件调查等工作小组,分头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把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摆在第一位,用最快速度做好油污清理、环境恢复等工作,请专业人员参与指导处置工作;(2)做好大气、水质、水产品的动态监测,以及对群众健康影响的医学观测,及时真实发布信息,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3)启动养殖户受损情况评估,依法协调解决损失赔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4)着手查明事件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5)进一步健全防范检查、应急处置等长效机制,组织石化企业大排查,做到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目前,事件处置各项工作积极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