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晓明涉严重违法 如何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看了这个新闻,感觉很可悲,有心的读者会发现那个被称为最高院“几十年来最荒唐的审判”是在2012年9月做出的判决,案号为“(2011)民二终字第76号”。现在才查出来不是最关键的,但是稍微有法律素养的人都清楚这种案件一定会经过“审判委员会”一致决议通过的, 做为一名“学者型法官”依然能做出那样的判决,这背后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事情大家可以自己想。
2013年1月,针对“76号判决”也就是召开的两场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国内最著名的民法和民诉法学者几乎悉数到场。
几乎从不参加个案讨论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梁慧星主动参会,“这样高级别的、如此糊涂的判决,如果再不出来说句话,实在是对不起法律的良心了。” 也许再想就上升到体制的问题了,但是我们依然怀有希望,“依法治国”显然无法一蹴而就,从“法院独立”到所谓“法官独立”现在看来依然有漫长的道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