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国法院 山西省侯马市法院王保国携执法公器 违法侵蚀千万元划拨国土
侯马市法院执行局王保国在少年军校与山西大宁佳源煤业有限公司经济纠纷一案中,为了达到侵占国有资产的终极目标,对于属于国有划拨土地及房产采取不按政策法律规定依据,违法回避事实,不经所属资产管理的政府及土地、国资委授权程序,委托个人朋友关系,社会上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并报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证据鉴定中心,采取隐满国有资产事实真相,同时采用多件集中一次上报,骗取省高院进入委托拍卖程序,又刻意致使程序连续流拍,再次降低标底,三次流拍,最终使价值上千万国有资产以超低价以物抵债。
一切应该遵守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但王保国代表执行局在二审判决不寻常迟迟到来后,以司法执法拋出执行调解通知少年军校,少年军校也愿在以事实依据,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合情合理承担应该承担的债务,谁知执行调节为借口,故意致使少年军校错失提请省高院再审时效,铁定以物抵债的实情。
事后中国少年军校联盟主席贾雪阳将军,秘书长刘江山等领导明确真实情况后,联系将少年军校案情况反映由人民日报社社领导批转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舆论、媒体及时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赵有珍等领导过问下,时任侯马市法院院长霍向阳亲自协调,给压住了,没有至事态扩展造成恶劣后果。
时值今年初,侯马市法院执行局王保国以短信通知学校,又告诉以少年军校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地上房产抵债。 春节后学校及时向现任侯马市法院院长贺洁说明了情况和相关问题。今年三月二十日王保国电话告诉学校不会以物抵债;四月二十日又在电话中通知学校以物抵债已栽定。
一起因为煤老板与少年军校合作办学而导致成了债务关系,又刻意剑指变成以国有土地以物抵债,在事实认定,表象一切符合法律法规,为了侵吞国有资产而在法院系统滋生的煤老板与办案人员个人情感产业利益链连接关系,已经置道义、法律准则于不顾,这起极不寻常的案情,引起省高院领导关注,事态发展,省国资委及少年军校主管部门也十分重视。
在这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九十周年之机,由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全国首届国防教育成果展举办之前,作为参加单位中国少年军校联盟成员单位,山西八一少年军校全体人员积极布展时,适逢王保国承办的经济纠纷案又剥夺少年军校校舍。
从一开始埋设玄机,借侯马市法院主要领导变化之后突发事件,借法律外衣行个人私欲之实。王保国能力之大,撼动法律准则,避开政策法律,隐藏事实真相,仅以执法者,严重借力侵蚀国家公权力。 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