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长朱晓明 请江苏省镇江市朱晓明市长进来看一下 谢谢!
我们已经向相关部门举报镇江地税局的吴某在家中大肆搭建违建近70平米。 镇江市防违办在2015.1给贵局发函,通知你单位职工吴某有违建,你们怎么会不知道? 想请镇江地税局的纪委给个官方答复,这个事是否属于你们的管辖范围?《镇江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镇办发﹝2013)23号) 如果你们明确表示这个事不在你们管辖范围,老头在此向你们道歉,错怪你们了!
并马上删帖! 出现问题,我以为应该正视问题,解决问题,不能回避问题,更不能让事件升级。
我的做法和观点也有很多网友指责和不赞成,但是没关系,老头我不生气,百花齐放嘛。网络和媒体的主要作用是什么呢,老头我以为监督是第一,现在看来好像是我错了。
唉,不知道相关部门为什么就这么捉急呢,要删我的帖子呢,有图为证! 四问镇江地税局纪委监察室 1.2015.3.4下午你们在被举报人吴某的带领下调查走访,请问这是否符合纪委调查事件的流程?这样调查来的结果是否公正? 2.
2015.3.4下午4点左右你们不请自来(事先没有和我家中任何人约定来访)来到我家中,为你们的职工解释说,因为屋顶漏雨,所以搭建违建。对此我们表示不能接受,如果因为漏雨就搭建违建,那镇江市所有漏雨的顶层都要搭违建了?市政府根本不用弄什么平改破的工程了,直接找你们地税就可以了!
3.当天你们在我家中以及隔天在电话中让我们不要把事件扩大,请问为什么?如果我们反映的是事实为什么不能公开的请大家来评论评论? 4.
你们为这起事件定性为邻里纠纷,老头我难以接受。我们实名举报现役公务员在家中大肆搭建违建怎么就成了邻里纠纷了?对此我仔细拜读了《镇江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镇办发﹝2013)23号)文件,在此也与你们分享一下胡培红书记对这个文件的一些解读 违反社会公德也要问责: 胡培红称,问责情形包括“7 1”个方面的内容。
记者看到,《问责办法》从改革发展、依法行政、作风效能、服务民生、信访稳定、廉洁从政和突发事件等七个方面,列举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不力、决策失误、履职不到位等52种应当问责的情形。
此外还单独列出了跟工作无关的问责情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公德中,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问责。像公务员在家中建违建等行为就属于该条规定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