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顺风车命案4日开庭 司机遭控3罪相当后悔

201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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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浙江温州一名20岁女子去年8月24日搭乘滴滴出行旗下顺风车,却被当天开车的钟姓司机先奸后杀.弃尸荒山.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开庭审理此案,被告钟元对指控事

浙江温州一名20岁女子去年8月24日搭乘滴滴出行旗下顺风车,却被当天开车的钟姓司机先奸后杀、弃尸荒山。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开庭审理此案,被告钟元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对犯罪行为表示后悔,愿意接受法律制裁。钟元的辩护律师则在庭上表示,被告人有坦白、悔罪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

据温州法院微信公众号4日发布的讯息,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由温州中院常务副院长陈有为承办并担任审判长,还首次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

被告人钟元(男性,1991年6月出生)学历为中专文化程度,属务工人员,四川省金堂县人。钟姓被告因本案于2018年8月28日被乐清市公安局逮捕,同年11月8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温州中院提起公诉,温州中院于同日立案。

温州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钟元因赌博在网路借贷平台欠下债务,预谋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钟元第一次伺机抢劫女乘客未成功,他在隔天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采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的方式,对乘客被害人赵某某实施抢劫、强奸行为后杀人灭口。

温州市检察院10月26日受理审查起诉后,于2018年11月6日对被告人钟元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提起公诉。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4日开庭审理此案,提请对被告人钟元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在法庭上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对其犯罪行为表示后悔,愿意接受法律制裁。此外,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有坦白、悔罪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因涉及个人隐私,根据法律规定,温州中院以不公开开庭方式进行审理,案件将定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