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怀伟的老婆 童怀伟同志在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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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同志们:  今天这个会,既是我市查处违法建设的动员会,也是向违法建设宣战的誓师会.为确保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经过深入调研.反复酝酿.慎重研究才作出决策.前段时间,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调查摸底.舆论引导.制定方案.研究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特别是从3月份开始,有组织地进行了一系列强制拆违行动.本周,我们又组织党政考察团专门到合肥参观学习.这些都为我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刚才,曙光同志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设的意见>,西屏

同志们:  今天这个会,既是我市查处违法建设的动员会,也是向违法建设宣战的誓师会。为确保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经过深入调研、反复酝酿、慎重研究才作出决策。前段时间,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调查摸底、舆论引导、制定方案、研究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

特别是从3月份开始,有组织地进行了一系列强制拆违行动。本周,我们又组织党政考察团专门到合肥参观学习。这些都为我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刚才,曙光同志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设的意见》,西屏同志对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大家要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心聚力,全力以赴打赢一场查处违法建设的攻坚战   建市以来,我市的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城市建设有了长足发展,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问题,违法建设逐步蔓延,而且越来越严重。

据初步统计,仅地改市以来,通过立案查处、城管人员到现场制止等有据可查的违法建设就有1600多户、建筑面积达20万m2以上,实际数字可能要远比这个大。据监察部门提供的数字,仅市直违法建设自查登记的就有11个单位、46名机关工作人员有违法建设,面积近4万m2。

虽说我市的违法建设总量远没有合肥大,但池州作为一个成长中的城市,如不趁早控制,情况只会越来越严重。 违法建设已经成为当前我市城市建设管理中最为突出、最为复杂、最为集中的矛盾之一。

在刚刚闭幕的市人大、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查处违法建设问题成为代表、委员的热议话题,市人大、市政协将查处违法建设作为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专门提交市政府办理。

可以说, 违法建设问题不消除,我们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就无法向前推进,我们提出建设“皖江特色城市”的目标就无法实现,已经到了非下猛药、彻底整治不可的地步。市委、市政府决心已定,必须坚决打赢一场查处违法建设和整治市容的攻坚战。

我们也深知,查处违法建设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干,全市上下一定要凝心聚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对查处违法建设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

   第一,查处违法建设,既是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推进池州追赶跨越的重大举措。区域经济的竞争,就是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竞争。城市竞争的核心是城市的形象与发展环境。

近年来,我们周边的许多城市都对违法建设和市容市貌进行集中查处整治。合肥市就通过“大拆违”,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让外界看到了合肥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坚强决心,为合肥的大建设、大发展注入了强大生机与活力。

而我市逐渐蔓延的违法建设之风,不仅严重影响到城市建设,而且已成为影响投资环境的一大“顽症”。一些投资商竞拍取得土地后,就因为违法建设和拆迁难等问题,工程始终不能开工,大量资金被积压,违法建设已经严重破坏了池州的投资环境。

实践证明,查违工作绕不掉、躲不过,如果时间拖得越长,工作难度就会越大,付出的成本就会越高。因此,查处违法建设,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城市建设和管理问题,而是一个事关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全局性问题,是现实的选择、发展的需要。

第二,查处违法建设,既是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也是顺应广大群众强烈要求的利民之举。违法建设占用的是城市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满足的是少数人的私利,侵害的是大多数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如果我们对违法建设听之任之,姑息迁就,就是对那些漠视法律、损人利己、败坏社会风气行为的纵容,就是对那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群众的伤害。长之以往,我们的城市建设就无法进行,一些惠民的重点工程就无法顺利建设。

事实上,在这些违法建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想趁征地拆迁之机捞取政府的补偿,是想以房生财,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投机取巧的不良风气,恶化了民风。

而且大量的违法建筑给城市规划、小区居民通行、消防等带来严重影响。     据合肥市对拆违的调查显示,93%以上的市民坚决支持拆除违法建设,有98%的拆迁任务是通过自拆、助拆完成的。

也正是由于广大群众的倾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才保证了合肥市在大拆违中实现零事故、零上访。我市前一阶段的拆违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目前要求自拆的群众也越来越多。因此,查处违法建设,打击的是少数人的不法利益,维护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绝大多数群众是拥护和支持的。

我们必须防微杜渐,在违法建设蔓延之初、城市做大之前就严肃整治,这是从长远的角度和更大的程度上保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践也证明,合肥市在这次拆违中,不仅没有恶化党群关系,引起干群对立,反而赢得了民心、赢得了支持。

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少数人利益与大多数人利益、触及群众眼前利益与保护长远利益的关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地投身到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

  第三,查处违法建设,既是提高党和政府威望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的应尽之责。违法建设,破坏了城市的建设和管理,阻碍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是与未来长远发展背道而驰的,是与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极不相容的。

如果我们对违法建设熟视无睹,继续放任蔓延而不去制止,纵容群众做无谓的“投资”,说得轻一点,是我们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说得严重一点,就是党委、政府的失职!

就是不作为!是一种腐败!特别是对那些已经下了停建通知书,但仍然没有查处执行到位的,不仅践踏了法律的尊严,而且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声誉。合肥市就以这次“大拆违”的实际行动,表明了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决心和能力,极大地增强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所以,查处违法建设,是坚持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尊严的需要,是顺应民意、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城市文明创建、改善投资环境的有力抓手,更是党委、政府应尽的职责。

我们要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对池州发展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市动员,全民发动,全力以赴,迎难而上,以斩钉截铁的态度、壮士断腕的气魄、顽强过硬的作风,坚决打赢打好这场查处违法建设的攻坚战。

  二、坚持依法行政,排难而进,奋力夺取查处违法建设的全面胜利   查处违法建设,涉及到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着相当的敏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阻力。对此,我们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必须有足够的耐心和细心,必须讲究策略,审慎从事,既要依法行政,强力推进,又要注意把握政策,掌握方法,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在查处违法建设的进程中,重点把握好以下四条: 第一,必须依法办事,做到严格执法与开展群众工作相结合。

查处违法建设,必须严格执法,要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保障拆违工作顺利进行,这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一条铁的原则和纪律。任何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凡属于拆除范围之内的,必须坚决拆除,决不允许法外施恩,搞人情标准。

在拆违这件事上,没有特权单位,没有特权阶层,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不管当事人有何“背景”,有何特殊原因,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决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必须以公平公正的执法行为来取信于民。

在拆违这件事上,开弓就没有回头箭,只有进路、没有退路,干就干彻底,否则就容易引起反弹,前功尽弃,付出的成本就会更大,党委、政府在群众心目中就会失去威信。

在执法的具体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依法行政,依法行动,做到有理有据,千万不能授人以柄,千万不能因为急于求成而出现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开展群众工作,注意做好拆违户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更多地采取说服教育和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多教育引导,要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摆在前,把保障措施做在前,把矛盾化解在前,既要讲原则,又要讲感情,既要服之以法,又要晓之以理,做到执法无情、拆违无情、操作有情,让违法建设户能主动配合,消除对立情绪,减少正面冲突,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的难度和阻力。

在拆违中,我们还必须注意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考虑到群众的合理诉求,妥善解决好部分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解决好就业、住房等具体事宜,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   第二,必须党员干部带头,做到鼓励群众自拆与依法强拆相结合。

前段时间,不少违法建设户看到党委、政府坚决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心,慑于拆违形势的强大压力,纷纷主动要求自拆,这是好的现象。我们应因势利导,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最大程度地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尽可能地把强拆控制到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的经济损失,鼓励老百性自觉拆除违法建设。

在拆违中,党员干部必须带头,这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有违法建设的机关公务人员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带头,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干部和党员必须带头。

凡是有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要不讲客观条件、不讲特殊原因,带头自行拆除;部门和单位有违法建设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哪个单位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有违法建设,这个单位必须包干拆除到位。

对暂时确有困难、自身无法拆除的,只要答应拆除,就应人性化操作,以助拆的方式灵活处置。对极少数的“钉子户”、“难缠户”,在教育引导无效的情况下,必须敢于碰硬、敢于负责,通过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坚决强行拆除,决不手软。

在强拆之前,一定要把困难估计得充分点,矛盾估计得多点,超前制定好安全防范预案,精心准备,周密部署,稳妥推进,不打无准备之战,尽量不出差错,少出意外。    第三,必须排难而进,做到重点突破与有序推进相结合。

查处违法建设,面对的是特殊的群体,触及的是个人利益,工作难度和遇到的阻力一定很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要本着区别对待、先易后难的原则,分轻重缓急,抓住关键,重点突破。

要把那些置政府明令禁止而不顾,突击建设的“隔夜楼”,以及严重影响重点工程施工的违法建设;把那些挤占消防通道,占压管线,影响供电、供水、供气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把那些分布在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作为拆违的重点。

市、贵池区、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都要分层次选准典型,确定重点,分块操作,快速突破。在具体操作中,应借鉴合肥、六安等市做法,采取“四先四后”的步骤强力推进,也就是:在拆除的区域上,先拆主干道路、城市出入口、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区和群众反映强列的违章搭建,后拆其它的违法建设;在拆除对象上,要先拆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及其亲属,后拆一般群众;在拆除房屋的性质上,要先拆用来牟取超额补偿费用的违章搭建,后拆群众自己居住或特困群众的违章搭建;在违法建设的时限上,要先拆新建的,后拆历史遗留下来的,最大限度地避免激化矛盾,减少阻力,迅速在全市上下形成快速突破、整体推进之势。

   第四,必须建管并重,做到拆除违法建设与落实长效管理相结合。违法建设和私搭滥建之所以屡禁不止,特别是在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最为突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体制不顺,执法不到位,城市管理没有及时跟上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

要避免再出现“建了拆、拆了建”的恶性循环,杜绝违法建设行为,必须坚持拆管并重、拆教并重和拆建并重,把拆违的过程变成教育市民、提高市民素质的过程,变成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

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该放的城市管理权下放给贵池区,明确城市管理的责任主体,健全管理网络。城郊结合部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和居委会对违法建设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必须加强对所辖地区村民建房的监管和信息报送, 要发动群众力量,对身边违法建设进行监督,揭发举报违法建设行为,要对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做到露头就打,确保不再出现新的违法建设。

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制教育,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宣传《城市规划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的规划意识、法制意识和城市意识,让老百姓能自觉地依法依规搞建设。对拆除后的违法建设,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到“无缝对接”,根据城市规划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把拆违工作与消除安全隐患、与旧城改造、文明创建和重点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拆一片、清一片、建一片、管一片,通过拆违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

三、动员全市力量,合力攻坚,坚决把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进行到底   查处违法建设,是群众关心、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事关池州城市发展大局,也是对各级干部工作水平、领导能力和工作作风的现实考验,更是对市委、市政府及四大班子执政能力的考验。

我们必须动员全市力量,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捆在一起干,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合力攻坚,坚决把查处违法建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第一,要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全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指挥部,代表四大班子统一对全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贵池区和开发区以及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都要层层成立指挥部。要通过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明确拆违责任。

市区领导要实行分片包干督查督办,市直部门也要对口帮助社区开展工作。对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我和西屏同志是全市拆违工作的总负责人,贵池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单位拆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履行职责,担负起推动落实的重任,主要领导要紧抓在手上,亲自策划,亲自上阵,亲自督查,分管领导更要全力以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其他领导也要主动配合,大力支持。

各地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多到难度大、矛盾多的地方去,遇到难题不能含糊、不能退缩,遇到矛盾不能回避、不能上交,做到情况掌握在一线、协调指挥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    第二,要强化宣传造势。

查处违法建设,必须舆论先行。要铺天盖地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通过宣传引导,来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争取群众。在“拆违”工作中,党政群团各部门要齐上阵,展开面上宣传发动。

街道、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要上门到户,做面对面、人对人的宣传教育,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让老百姓能理解服从党委、政府的决定,自觉地参与到查处违法建设的行动中来。宣传部门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政府网站等各种载体,根据拆违工作不同阶段的特点,应对老百姓的心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强拆典型进行曝光,营造声势,让违法建设户意识到拆违大势已定,不拆已无退路。

要有针对性地选择自拆典型大张旗鼓地表扬,引导更多的违法建设户自觉拆除, 形成全方位地宣传攻势。   第三,要强化部门配合。

查处违法建设,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利益的十分敏感的工作,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做到市区联动、条块结合,必须做到目标一致、步调统一。各级各部门、各地各单位都要从大局出发,克服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心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要视查处违法建设为已任,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形成查处工作的强大合力。

在拆违工作中,贵池区及其所辖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以及开发区是具体的责任主体,处在拆违工作的第一线,必须在市查处违法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负起责任。

市直机关和驻池单位要遵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自觉服从所在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建设规划和国土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城市规划和土地的管理,要对违法建设准确定性,对拆违行动加强指导和督促;公安部门要按照强制拆除方案的要求,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及时制止干扰、阻挠拆违行动的不法行为,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法院、检察院以及司法、信访机构要负责做好拆违整治中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司法保障、法律援助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民政、劳动等部门要做好特困群众的生活、住房等保障工作,其他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及时给予大力支持,共同保障拆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要强化纪律保证。查处违法建设,必须严明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关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的纪律,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即将制定出台《池州市关于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凡单位领导不力、工作不力、查禁不力,完不成任务的,要追究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在拆违行动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带头支持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或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建设,不准拖全市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后腿。

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在职责范围内必须拆除,却不履行职责、不作为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对那些工作不出力、抱无所谓态度、影响拆违工作进度的,必须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要把拆违当作检验、考察干部的“试金石”,在拆违中发现一批、使用一批能吃苦、敢于直击矛盾、能干成事的好干部。

同志们,查处违法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完成好,进一步把池州建设好、管理好,为池州加快追赶、奋力崛起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