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李华波家 鄱阳县组织力量侦破李华波、徐德堂涉嫌贪污案
2011年2月11日下午5时许,鄱阳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该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李华波伙同该县农村合作联社城区分社主任徐德堂等人涉嫌采取伪造公章、私自开具支票、提供虚假对帐单等方式转移农村信用联社城区分社存储资金9400万元。
由于案情重大,鄱阳县公安局立即向县委、县政府紧急汇报,鄱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县公安局紧急调度,先期派遣县经侦大队全体侦察人员对涉案人员住所和社会关系调查布控,同时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常委办公会和县长办公会,迅速成立了"211"案件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责任和相应分工,抽调精干力量,落实了40余名办案干警开展了案件侦办工作。
经初步查实,该案为鄱阳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李华波、县农村合作联社城区分社主任徐德堂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逃避财政局划拨专项资金审批手续,私盖伪造的公章,提供虚假对帐单等手段,将县财政局存储在信用联社城区分社的基建专户中的资金9400万元转至李华波、徐德堂预先注册的鄱阳县锦绣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帐上。
目前,已查明其中1770万元的去向(被李、徐等犯罪嫌疑人侵吞),余款去向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专案组正在加大力度全力侦破此案,案件侦破工作正在深入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