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璇被诉名誉侵权 二审出现逆转最终获胜
【叶璇被诉名誉侵权】此前,叶璇因在微博上转发一篇题为《叶璇挺身告骗子法院判胜诉》的文章,被演员田振威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田振威。叶璇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近日,法院终审改判驳回田振威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2015年1月,田振威曾向叶璇借款60万元,借条中写明借款目的为“田振威购车”。按照约定,田振威从2015年2月至7月每月还款5000元,共还款3万元。2015年5月,叶璇起诉田振威要求返还借款,后双方达成调解。
2015年8月,巴陵网发布了一篇名为《叶璇挺身告骗子法院判胜诉追回被骗款项》的文章。文章内容大致为田振威以为母亲治病为由向叶璇借钱,叶璇借给了他60万,后叶璇得知其利用借款吃喝玩乐,并多次谎称为母治病向他人借钱,故诉至法院并追回了骗款。
之后,叶璇在其个人巴陵微博中转发了上述报道,并附加评论内容:“金刚怒目,菩萨低眉,皆是慈悲。谢谢您的忠告,我不害怕,我会小心保护自己。恶的面前,怕是没有用的,维护众人的权益不再被欺骗伤害,舍我其谁?如果我有损伤,大家知道是谁干的。”2015年10月21日,巴陵公司删除了上述报道。
田振威认为上述报道系叶璇向巴陵公司提供,内容诸多不实,且文中使用“骗子”、“骗款”等词语,造成其名誉受损,因而将叶璇、以及相关涉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删除报道、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一审判决,田振威获胜,法院要求叶璇以及巴陵网向田振威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之后叶璇不服,诉至北京一中院。二审期间,叶璇提供了若干新证据,其中包括叶璇与田振威的短信记录,该份证据证明田振威一直向包括叶璇在内的人诉说其母亲生病,并在庭审中虚假陈述。二审法院经审理后,改判驳回田振威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