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昌台词 桓台董建昌 建好执法前沿关口——山东省桓台县国土资源所建设调查
作为全国“百强县”之一,山东省桓台县用地需求之强劲,不言而喻。然而,强劲的用地需求,非但没有导致违法违规用地蔓延,桓台县反倒连续多年被评为省“执法模范县”。2010年度卫片检查结果显示,桓台县违法用地面积为9.3亩,违法用地占耕比仅为0.26%。
“这一成绩的取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近年来国土执法关口前移,全面加强国土所建设。”桓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董建昌表示。
“所里条件比局里还好”:办公楼、巡查车、手持GPS一应俱全
所里的工作条件,让局机关的同志艳羡不已。局机关至今仍和另一县直部门,共同“蜗居”在一栋老办公楼里。
多年来,桓台局领导没有把如何改善机关办公条件纳入议事日程,而是将有限的资源优先用于改善国土资源所的工作条件,夯实国土管理的前沿阵地。
桓台局通过积极争取各乡镇党委、政府支持,确保每个基层国土资源所都有独立办公楼。2008年,该局投资180余万元,对国土资源所车辆进行更新,保障巡查需求。
在索镇国土资源所,记者走进5年前就建起的办公楼,服务大厅、食堂、阅览室等一应俱全。
索镇所所长邢立勇介绍说:“所里条件比局里还好,一个所两台车,每个所配备一台手持GPS,巡查起来很方便,大家工作也更有干劲。”
“把权力与责任放下去”:国土所升格、加挂执法监察中队牌子
所里办公条件的改善,反而让大家感觉工作起来更累了。“累”,一方面,缘于个人的自觉,“工作条件那么好,不好好工作自己都不好意思”;另一方面,缘于伴随办公条件升级而来的权力与责任的升级。
2006年,经县编委批准,11个国土资源所被整合为5个国土资源所和1个开发区分局。同时,国土资源所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开发区分局升格为正科级单位,把权力放下去,让国土资源所“有位更有为”。
2009年,桓台局决定,国土资源所同时加挂执法监察中队牌子,行使发现、制止、调查土地违法行为的权力,要求每个国土资源所拿出70%的精力,用于土地执法巡查,各所副所长和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执法巡查。
桓台局将巡查区域划分为两级,城乡规划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划为一级巡查区域,要求各国土资源所至少每天巡查一次;镇街政府所在地规划区、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等区域,要求各国土资源所至少每两天巡查一次;重点区域、项目,要求随时巡查。
“把权力与责任放下去,大大激发了国土资源所的潜能。目前,及时发现、制止在乡镇的违法用地达80%以上。”桓台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陈雷透露。
索镇所副所长韩兴江把一天的主要精力都用在了巡查上。“平均一天巡查6个小时,行程约80公里,带着手持GPS,现场就可判定是否违法。”他告诉记者。
所长邢立勇打趣地说:“韩所长原来很白,自从搞了执法后,晒得比以前黑多了。”“晒黑点没什么,发现晚了,给群众造成损失,心里过意不去。”韩兴江说。
全面提升执法“软环境”:整合行政资源为国土所执法“撑腰”
加强国土资源所自身建设的同时,桓台局积极推动行政资源整合,为国土所执法“撑腰”,全面提升执法“软环境”。
2009年,桓台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成为行政资源整合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规定,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镇街对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镇长、街道办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辖区国土资源所所长、分局长是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制止、汇报的直接责任人。
同时,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联动机制,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过程中,国土、公安、监察、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主动参与,全力配合。
县委、县政府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工作,纳入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领导干部政绩评价、奖惩提拔的重要依据。将土地违法与用地指标挂钩,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力的,暂停审批各镇街新的用地项目,核减该镇街用地指标。
行政资源的整合,形成了土地执法的强大合力。“政府主导的违法没有了,大面积的违法没有了,"占耕比"连续多年不超过1%。”陈雷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