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俊交大 孔祥俊 美国最高法院大楼的历史、风格和理念

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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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法治信仰的象征--美国最高法院大楼的历史.风格和理念 孔祥俊,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高级法官. 本文发布于2002-10-31 后收入孔著<司法理念与裁判方法>2005 法律出版社眼下,各地法院在建造审判大楼上日渐注意司法文化品味,且建树颇多,这或许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令人欣喜.在到美国之前,我曾在多种媒体上见识过美国最高法院大楼的形象,但仅有雾里看花之感.今年七八月间,我利用在美参加"中美WTO圆桌会议"并做WTO访问学者之机,忙里偷闲地阅读了美国最高

法治信仰的象征——美国最高法院大楼的历史、风格和理念 孔祥俊,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高级法官。 本文发布于2002-10-31 后收入孔著《司法理念与裁判方法》2005 法律出版社

眼下,各地法院在建造审判大楼上日渐注意司法文化品味,且建树颇多,这或许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令人欣喜。在到美国之前,我曾在多种媒体上见识过美国最高法院大楼的形象,但仅有雾里看花之感。今年七八月间,我利用在美参加“中美WTO圆桌会议”并做WTO访问学者之机,忙里偷闲地阅读了美国最高法院大楼的点滴资料,并亲临其境进行感受,竟生出许多感慨来。

在现代法治国家,法院大楼往往都是建筑之林中的一道特殊景观。

法院大楼并不仅仅是满足普通办公之用的场所,而往往都是在匠心独运的设计之下,成为一种寓意深刻的符号和象征,以此承载悠远深长的人类法治文明,凝聚现代法治精神,弘扬浓厚的法治文化,展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和理想。

一座经典的法院大楼,无不是人类优秀法律文化的荟萃,是一部韵味悠长和令人充满遐思的宏篇巨制。法院大楼已成为司法文化乃至整个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在林林总总的法院大楼中,美国最高法院大楼独树一帜,堪称充分体现法治文明和司法文化的杰作,也当之无愧地属于世界上最著名的法院大楼之一。

法治土壤的产物 美国最高法院大楼无疑是其独特的社会背景和深厚的法治土壤的产物,也是其有机组成部分。美国法律文化既与欧陆法治一脉相承,又有自身的脱胎换骨之处,可谓风光独具。

林肯曾有一句名言,美国是“一个由法律家组成的国度、为法律家所控制的国度和为法律家而存在的国度”,法律与法律家根深蒂固地根植于美国社会。例如,美国的独立宣言实际上是法律家对英王违反其与殖民地之间的契约的一种控诉如此不朽的政治文献恰恰是按照追究违约责任的法律思路写就的 ,其宪法也是始作俑者的法律家所构想的一种“法律的而不是人的”政府的蓝图。

在美国,从总统到警官,无论什么样的政府官员,在作出决定时都要遵循公平和公开的程序,以可接受的方式公布其命令,并在不偏不倚的法官面前为自己的行为申辩。

最高法院大楼无疑是诸如此类的社会背景和法律文化的司法文化写照。

无怪乎,在1932年10月13日举行的奠基仪式上,首席大法官胡戈斯信誓旦旦地说道:“合众国长存,这是其信仰的象征。”这足见最高法院对其大楼寄予期望之殷切,也说明其自始即具有超越办公场所的深刻寓意。 众所周知,美国宪法虽确立分权制衡的“三权分立”体制,但对最高法院地位的规定却语焉不详,才华横溢的美国立国之父们(如汉密尔顿等)对司法机关的天才般设想也多是只言片语,以至于今日美国最高法院之显赫地位和至高权力(如现任总统都是最高法院判决出来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先后相继的杰出法官们通过一系列名案奠定的。

但在波澜壮阔的辉煌创业历程中,最高法院竟“居无定所”达146年之久。这也算得上是世界上最显赫的最高法院的一段奇特创业史。

今天最高法院的宣传册在介绍这段历史时,也禁不住说,“令人惊讶的是,尽管最高法院是政府架构中的平等分支,但在1935年以前的146年间,竟没有属于自己的办公大楼”。这里的一个“竟”字颇耐人寻味。

曾经是“流浪汉” 在立国之初,最高法院蜗居于纽约城商业交易大厦。1790年美国迁都费城,最高法院随之迁往,先定居于州政厅独立厅 ,后又迁至市政厅。现在这些地方都辟为国家纪念建筑,最高法院法庭按原样摆设,在游览时有讲解员作生动形象的讲解。

我曾经身临其境地感受过。1800年联邦政府迁至永久首都华盛顿,最高法院又随之迁移。在这个恪守法律规定的年轻国家,却因当时没有为最高法院提供办公大楼的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只好在国会大厦借住下来,过起“寄人篱下”的漫长日子。

不过,最高法院绝未因“寄人篱下”而仰人鼻息,像对奠定最高法院宪法地位有里程碑意义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就是不卑不亢的马歇尔大法官,在“寄人篱下”时创造的充满智慧的杰作。

他在该案的著名判决中历史性地确立了司法审查特别是违宪审查 制度,宣示了法院对宪法和法律拥有最终解释权,可以宣布违宪的联邦和州立法无效,更不用说可以审查任何行政行为了。

该案被认为将最高法院确立为名副其实的政府的平等分支。至今美国的宪法教科书莫不把这一妇孺皆知的判例奉为宪法性经典判例,置于显著位置并给予详述,在美国大学法学院的讲堂上,教授们也总会以生动语言津津乐道地谈论这一经典判例(如美国天普大学兼任法学院院长的一位副校长在给我们开设的专题讲座中讲授该判例时的自豪神情,至今仍令我历历在目),而马歇尔从此成为美国法院史上的骄傲,他的名字也总是与最高法院和美国法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终于有了一个家 1929年,在首席大法官塔夫托的游说之下,美国国会同意修建一座最高法院永久住所。雄心勃勃的塔夫托委托建筑师基尔勃特设计大楼时,叮咛其要设计出一座“具有与作为最高法院永久住所相匹配的尊贵和名望的建筑”。

塔夫托是一位传奇人物。此君可大有来头,曾做过一任总统,但对众人梦寐以求的总统宝座,却兴趣索然,任期内好像也无多大建树,而对大法官之职情有独钟,孜孜以求地想做大法官,在卸任总统后,被继任总统提名为首席大法官,终于如愿以偿,踌躇满志地圆了大法官之梦。

既然他对大法官职位孜孜以求和如此珍视,猜想其在游说国会同意建造法院大楼时必定不遗余力。可惜未能等到大楼完工,他就驾鹤西归。

大楼于1932年破土动工,1935年竣工。至此,最高法院结束了漂泊生涯,终于有了自己的“家”。 为与近在咫尺的国会大厦相协调,大楼选用了科林斯式建筑风格。现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就是参议院审理弹劾克林顿总统一案中担任“审判长”的那位)在其《最高法院》一书中,对最高法院大楼作出了以下简要描述:“(西)大门的圆形门廊之下是通往最高法院大楼的入口,两尊巨型大理石坐像坐落两侧。

圆形门廊由16根科林斯式巨型大理石圆柱拱立起来。

圆柱之上的门楣中镌刻着众所周知的一行大字:‘法律面前司法平等’。大门的上部是一组浅浮雕雕塑。大楼给人的总体印象是一座宏大的希腊白色大理石神殿。”大楼的总体设计理念是,使大楼的规模与最高法院的名望和尊贵相匹配,体现司法为平等、独立的合众国政府机构,并作为“最高层次的国家司法理想的”象征。

大楼的东西前后 宽为385英尺,南北长为304英尺,最高处为四层。大楼主要选用了大理石作为建材,从国内外采集大理石花费了300万美元。

大理石的选用非常考究,外用大理石为佛蒙特州大理石,内部四个庭院使用了薄薄的水晶状乔治亚白色大理石,底层以上建筑的墙体和大厅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了奶油色阿拉伯马大理石。

办公室的门、墙面和地板等均使用了纵横四等分的白栎木。尽管大楼的建设极尽考究,但连装修都算在内,其花费尚未达到国会预算的974万美元,完工后还缴还国库9.4万美元。 大楼的正门开在西边,对着国会大厦。

在几阶低台阶的引导下,可以走上楼前252英尺宽的椭圆形广场。这些台阶的侧面是一组大理石华柱,华柱下部的底座上雕刻有“Justice”,及手握利剑、天平和决定人生命运的命运三女神。广场的两边为人造喷泉、旗杆和凳子。

青铜旗杆的底座雕刻着天平和利剑、书本、面具和火炬、钢笔和权杖以及四元素:气、土、火、水。 通往正门的台阶两边矗立着巨型大理石雕塑,左边是女性雕塑,乃正义的默祷者;右边为男性雕塑,乃法律的守护者或权威。

代表正义的女性塑像是最高法院大楼中最为知名的法律象征之一。说起以女性形象描绘正义,还有很多历史故事,其源流可以追溯到古代神话。希弥斯是希腊女神,以明察秋毫著称,专司法律和正义。

在罗马神话中,查斯特西亚之神具有谨慎、坚毅和节制等操行。这些形象的内涵也是与时俱进,不同时代给其打上不同的烙印。例如,在早期的描绘中,查斯特西亚持有象征中立的天平和象征权威的利剑。16世纪,艺术家慢慢地为其加上蒙眼布,当时是想表明法官对法律的无知和滥用。

我在想,莫非彼时司法腐败比较猖獗?否则,艺术家何以给其塑造如此形象。今天,蒙眼布又被赋予新的含义,被公认为中立与公平的象征。可见,象征特定事物的符号,可以因被象征的对象不同的“现实表现”而被赋予不同的含义。

历史老人的眼睛是雪亮的,关键不在于符号本身如何漂亮,而重在实际表现。最高法院大楼有三处查斯特西亚雕像,有的有蒙眼布,有的没有。“正义的默祷者”雕塑就是蒙眼的,其方巾披肩,手托天平。

正门西大门 门口有12个大理石圆柱作顶柱。门口上面的山花三角楣饰 由刻字和人物雕塑组成。门楣中间雕刻着“法律面前司法平等”的字样(我曾就究竟如何准确翻译这一短语请教过一位宾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山花中的雕像由9个人物组成,代表由秩序和权威保障的尊贵的自由。该组雕像是艺术家艾特肯的作品,基尔勃特在委托这项工作时并未提出具体的要求,只是说了一句很抽象的设计构造:(大楼设计)应“与伟大的最高法院相称”。

当时艾特肯提出了雕刻9个人物的设想,并笼统地提出如下思路:“尊重自由?满怀信心向前看?贯穿正义之天平?有两个监护者。右边为‘秩序’……左边为‘权威’……然后从右到左……两个人物代表过去和现在的‘追寻’。

”当山花竣工而揭开“盖头”时,许多人大吃一惊,除居中三位分别为权威、至尊的自由和秩序的人物雕像外,环绕两边的事实上是对本大楼产生影响的人物,从左到右分别为塔夫托、鲁特、基尔勃特、胡戈尔、艾特肯和马歇尔。

这组浮雕除突出权威、自由和秩序的司法主题外,还雕刻了建造大楼的功臣和最高法院的杰出人物画像,并再现了最高法院大法官探索的足迹。左边的首席大法官塔夫托代表现在的思考,采用的是他在耶鲁大学就读时的形象,面对着英国的王冠、教皇的教冠和主教的牧杖;在美国法制史和最高法院历史上功勋赫赫的马歇尔代表对过去的追寻,他手捧罗马古书,凝视着一瓮、一桌和一油灯。

有趣的是,设计该雕塑的艺术家艾特肯不忘近水楼台,利用职务之便先让自己侧身其中,大概不愿让后人把自己在设计大楼中的贡献忽略或者忘记,这典型地反映了美国人的思维或者美国的幽默。 大楼东门的山花和圆柱往往为游客所忽略。

这里也有一组浮雕。其中,大理石雕塑都是伟大的立法者:摩西犹太教的领袖,犹太教义、法典的重要创立者 、孔子和梭伦古雅典政治改革家和诗人 。可见,文化可以超越国界和时空,文化大师及其承载的优秀文化是整个人类的财富。

中华文明是世界文明中璀璨夺目的一支,在这些文化巨匠中,孔子代表了包括中华法律文化在内的中华文化。看到中华文化的杰出代表人物傲立于屈指可数的几位世界级文化大师之中,我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的印象中,他曾做过鲁国大司寇用今天的官衔戏称,就是鲁国(今山东省一部分)的“首席法官”。当然,重视资历的美国未必注意孔子的这一履历,该履历与孔子的杰出成就无法相提并论,仅此也不足以将其位列其中。

我是孔子第75代孙,在美国最高法院大楼的浮雕中见到祖先,更感到异常的亲切、惊喜和荣耀,对自己也忝列中国最高法院法官之席、操先祖曾操之司法职业,颇感欣慰。侧面有一组雕画,展示最高法院的职能:实施法律的门径、正义的仁慈塑造者、州际和海事纷争的裁决者及其他职能。

设计者梅奈尔在陈述东门山花的设计结构和理念时指出:“在我国,法律作为文明的一部分,通常并自然而然地来源于或者继承自先前的文明。

因此,最高法院东山花的设想是,基本法律和格言来自东方。摩西、孔子和梭伦为三大文明的代表人物,居中设置。环绕中部的左边,是掌管司法的雕像,右边的雕像是以寓言形式,表示以仁爱之心锻造司法。左右两组雕像中的‘年轻人’,表示在正确与失误之后传承文明。

接下来是两个手持盾牌的人物,左边表示通过睿智的判决解决州际争端,右边表示最高法院为保护合众国而承担的解决海事争端及其他职能。最后一组雕塑的左边是法官在研究和沉思,右边代表最高法院至关重要和至尊的司法 地位。

” 东门山花上刻字的由来也颇有趣味。1932年建筑师莱恩就东西山花的刻字内容致信首席大法官胡戈斯,胡戈斯同意西山花的刻字内容,但不喜欢莱恩提出的“平等司法是自由的根基”的提法,几天后他提出了一锤定音的文字:“司法:自由的监护人。

” 西大门有两扇青铜门,每扇重达5.15吨。门面上刻有反映法律发展历程的历史画卷,如《伊利亚特》相传为荷马所作的古希腊史诗 中的审判场景、正在颁布法令的古罗马执政官、正在签署大宪章批准书的英王约翰、为维护司法独立而铁骨诤诤和义正词严地拒绝英王坐堂问案的科克勋爵、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及大法官斯托利。

无论设计者是否奉行英雄创造历史的逻辑,但用杰出人物往往都可以画龙点睛地描绘一个时代,以著名的法律事件和法律人物展现人类法制历史的巨幅长卷,既通俗易懂和喜闻乐见,又有高度的浓缩力,其效果不同凡响。

走进大厅内,可以看到双排由独石做成的大理石圆柱直冲花格天花板。两边墙壁的壁龛和大理石柱脚圆柱中楣内,嵌入所有前任大法官的半身像及立法者人物雕饰等。位于大厅东头的大法庭庄严气派,其长宽各82和91英尺,有44英尺天花板,其24根圆柱、墙面和地板等均采用来自意大利、西班牙和非洲的名贵大理石。

一座经典的法院办公大楼,必定是法律文化和建筑艺术交相辉映并相得益彰的绝妙结合。我对建筑艺术一窍不通,自然无法从建筑艺术上对美国最高法院办公大楼评头品足。

我对法律文化也没有太深的造诣,也只能在亲临其境中产生一些直观的感受。这座希腊神殿式的建筑无疑将源远流长的法制历史与丰富多彩的法制现实熔于一炉,将法律文化与司法理念集于一身,既以杰出的世界法律人物甚至文化巨擘 及影响深远的法制事件勾勒人类法制历史波澜壮阔的长廊,体现世界文化的融合性及当代司法的根基和胸怀,又以本国的杰出法律人物凸显本国法制的特色,展现本国司法的荣耀,并以此激励今人和后人,还以独特醒目的多样化设计,突出司法主题和司法信仰,确保喧宾而不夺主。

在有限的空间内,通过缜密巧妙的构思、直观的艺术表现形式及天衣无缝和主次分明的布局,构造了一副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司法文化画卷,令人叹为观止。

这座庄严华贵的办公大楼,营造了如此浓郁的司法文明氛围,令人流连忘返。徜徉其中,不禁浮想联翩,油然而生感慨:司法文明既需要通过语言文字流传和发展,又需要通过有形载体彰显和发扬光大,两者相得益彰且不可或缺。

法院大楼应当拥有超越其实用价值之外的奢华,有充足的理由可以不仅仅为了实用目的而量体裁衣,但奢华与奢侈决不能画等号,因为奢华承载着与其相称的法治文化和司法理念,没有适当的奢华,必定不足以彰显司法和法治的尊贵和名望。为超越办公实用价值之外的这种精神价值,完全有必要付出适当的成本。